做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带头人和引路人

做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带头人和引路人

“严于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是领导干部包括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的基本遵循和行为准则,只有真心做到了守纪律、懂规矩,才能在推动检察事业的发展中有所作为。

筑牢纪律规矩意识,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当前,实现“两个一百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奋斗目标,对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性、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提出了重大时代课题。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第三次、第五次全会上关于严守党的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论述,始终做到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始终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政治立场方面坚如磐石。

严守政治纪律,恪守党性原则。严守政治纪律,是对共产党员最基本的要求,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对党绝对忠诚。党员领导干部是社会中一个特殊群体,职业、性质和作用赋予其特有的价值取向、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为此,支持追求个人价值但必须坚定党的信仰,坚持人民的根本利益;倡导民主、尊重个人权利但必须强调严格政治纪律和组织服从,这是不容含糊的从政准则。所以,要时刻紧绷严守政治纪律这个弦,始终保持内心深处的政治坚定和实际工作的责任坚守,自觉服从中央的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和部署,坚持紧紧围绕中心、围绕大局谋划工作,推进发展,确保检察工作不游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外,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

严守政治规矩,强化刚性约束。不守规矩特别是不守政治规矩是极大的危险,政治问题和贪污腐败、违反党纪和触犯国法,往往是相伴而生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往往是从破坏规矩开始,然后是违反纪律,进而发展到违法犯罪。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要强化规矩意识,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既要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言行有鲜明态度,也要在生活小节上谨言慎行、遵规守矩,坚决杜绝“七个有之”现象发生。我们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清醒地认识到,级别再高,也高不过人民;权力再大,也大不过制度。只有把“没事”当成“有事”来看,把“小事”当成“大事”来抓,才能自觉用党员的标准约束规范自己,才能明了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话不能说;哪些要请示,哪些要报告,才能做到不越“雷池”、不乱章法,履好职、尽好责。

严守组织纪律,增强组织观念。党的组织纪律,是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准则,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想着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的安排和纪律的约束,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把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到司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中。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无论研究部署工作,还是解决实际问题,坚持集体研究,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始终做到依法依规按程序。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带头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凝聚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形成推动检察事业快速发展的强大合力。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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