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中国共产党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发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实现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重要问题。实现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时代赋予的重任,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更好地发展村民自治、推进农村文化繁荣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

一、党的农村治理和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治理和农村治理

“治理”作为一种政治概念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它区别于传统的“统治”,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主体方面,不仅包括公共机构和行为者,还包括非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如各类社会组织及其成员;在具体行为方式方面的新的变化,更多地体现为从单方面的权威转向多方共同参与,乃至协商、谈判。纵观人类发展的长河,可以看出从统治走向治理,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普遍趋势。一方面,治理体制和治理行为体现了国家的管理方式的变革,而少一些统治,多一些治理,无疑是21世纪世界上主要国家政治变革的重要特征之一;另一方面,治理代替管理也体现了政治民主化的发展趋势,实质则是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的优化。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的农村治理不断向前发展。当然我们也应看到中国的特殊国情:农村人口比例一直居高不下。据国家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到2013年底全国总人口达到13.6亿,其中农村人口近7亿。虽然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但是,城乡发展过程中的二元结构仍然存在,城乡差距仍然很大,因此,推动农村发展成为实现现代化的关键和难点。目前,我国农村主要是一些党政组织(如村党支部、团支部、妇联)和村民自治组织(如村委会、治保会等)参与治理,村民自治组织在很大程度上代表村民实行自治,党政组织则基本代表党和国家对农村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但目前农村民间组织不仅数量不足,而且其活力也没有得到应用的发挥。

在现代社会中,尤其伴随多元治理主体的出现和不断发展,治理能力更多体现在治理过程中,能够统筹协调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能力,因为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条例,也不仅仅是一种活动,而且是一个过程。治理的关键和根本特征不是控制和支配,而是协调。一般来说治理既涉及到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农村治理是相对城市治理而言的,农村治理是中国共产党治理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很丰富,不仅包括农村经济治理,而且包括农村政治、农村文化、农村社会、农村生态等方面的治理。当然农村治理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是改变农民的生存状态,增加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增加他们受教育的机会,让广大的农民真正参与到村民自治中来,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农村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

农村治理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和体现。所谓党的农村治理就是指党在推进农村治理的过程中,运用党和国家制度治理农村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就是党在农村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能力,就是协调农村基层各方主体共同参与农村建设的能力,就是培育农村基层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农村治理的能力。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的基本构成要素可以分为人力资源、财力资源、权力资源、权威资源、文化资源、信息资源等要素。通过在农村的有效治理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村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健康发展的能力,从而实现维持秩序、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的目的和过程。

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过程,一个目标。一般而言,现代化强调的既是发展的过程,也是发展的目标。作为过程,现代化是指人类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现代社会是一个相对概念,指社会发展阶段上人类的理想与现实条件和能力的一种耦合,即在某一历史时段人类向理想社会迈进所能达到的最佳状态[1](P75)。现代化研究专家罗荣渠教授从历史进程论的角度指出:“广义的现代化主要是指自工业革命以来现代生产力导致社会生产方式的大变革,引起世界经济加速发展和社会适应性变化的大趋势,具体地说,就是以现代工业、科学和技术革命为推动力,实现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大转变,使工业主义渗透到经济、政治、文化、思想各个领域并引起社会组织与社会行为深刻变革的过程。”[2](P5)也有学者认为,现代化主要是一种心理态度、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过程,换句话说,现代化可以看做是代表我们这个历史时代的一种文明的形式。

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的高低将很大程度决定了中国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与速度,对此可以从纵横、动静角度予以分析:从纵的方面来说,它既包括从地方到中央、从落后到发达等方面的治理能力;从横的方面来说也包括从宏观到微观、从集体到个体等方面的治理能力。从动态的角度讲,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指党在农村治理过程中随着环境的变迁而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由低级有序到高级有序上升、前进的过程,其实质是发展;从静态的角度讲,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符合现代的要求,能够更好推动农村的社会发展。实现党的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就是使党在农村的治理体系实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党在农村的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农村,从而把党在农村治理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农村的效能。这就需要形成一套科学完善有利于开展农村工作的制度体系,这套制度体系能够从根本上体现农民的意志,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保障农民的利益。党运用这种制度实现管理农村各方面事务的能力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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