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协同创新之策

产学研协同创新之策

目前科技创新建设存在的短板,体现在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有待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亟待提升,借用外部创新资源的能力尚需加强等方面。结合北京市情和发展的现实环境,产学研协同创新助推首都科技创新必须把握好这几个问题:

一是政府应在合作环境的营造,尤其是法制环境、制度环境和产权环境的配套完善,资金和资源的投入,以及引导、监督、规范等方面发挥协调促进作用,重点推动关系国计民生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市、区县政府应从每年的科技开发款项中划拨一部分成立专项资助基金,加大对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财政投入力度,扶持设立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税收补偿机制,鼓励企业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投入;在政府采购中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产品,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深化激励机制改革。对高校、科研院所实行多元化的评价和管理,促使科研工作符合市场需求;完善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一定比例划归科技成果完成人所有。

设立协调管理机构。在市、区县两级政府建立由政府机关有关部门、重点科技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成的产学研管理机构;发挥管理机构在产学研各环节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为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和吸纳提供活动场所,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是发挥市场在创新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整合产学研各方资源,建立新型合作模式的运行机制,全面盘活人、智、技,进一步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搭建创新合作平台。通过“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产业发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商业模式创新;建设协同创新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引导国际知名企业在京设立研发中心和地区研发总部。

完善成果转化机制。积极推进“京校十条”、“京科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等新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政策环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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