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准确把握强化纪律建设的着力点
强化纪律建设,要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搭建全面从严治党的载体和平台。强化纪律建设,关键是要把“明、严、执、问”落到实处。
“明”,就是严明纪律教育。强化纪律建设,不能搞不教而诛。对于纪律,要经常讲,反复讲,不厌其烦,警钟长鸣,让党纪党规广为知晓。几乎所有受处理党员干部在忏悔时都谈到,如果当初组织上教育警醒的力度再大一些,也许现在就不会身陷囹圄。要改进教育方式方法,积极探索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的途径和方法,使纪律教育入脑入心,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自觉。今年,湖北省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举办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班,采取“听、看、学、谈”套餐模式,对全省17.4万个基层党组织、389.9万名党员和各级非党干部开展了集中教育,成效初显。
“严”,就是严治严管严担当。纪律处分要严到点、严到份、严到位,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凡是把纪律规定当“耳旁风”的,都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从严处理,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要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抓住纪律建设这个源头,边惩治、边遏制,边预防、边治本,不断铲除滋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
“执”,就是强化执纪。纪律执行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要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坚决摒弃执纪“情绪化”、“随意化”倾向,坚决杜绝执纪的弹性空间,以健全的纪律制度、刚性的执纪规范管人管事,让纪律成为始终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保持持续的威慑力。
“问”,就是强化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把问责作为抓纪律执行的核心、关键和落脚点,健全问责机制,真严真查真问责,形成纪律执行的强大推动力。要强化“一案双查”,通过严肃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让纪律的力量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得到充分释放。2014年以来,湖北省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555个,处理739人,党纪政纪处分461人,全省上下引起强烈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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