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动员机制要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政策的实施和评估过程中,重构新的公共服务思路
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社会动员,就是要引导人民勇于承担起对于国家事业、经济社会发展事务和自身事务的责任,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价值观。当前的社会动员,更要从价值层面展开。
社会动员机制要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政策的实施和评估过程中,重构新的公共服务思路。“新公共服务是一场基于公共利益、民主治理过程的理想和重新恢复的公民参与的运动。”这就告诉我们,以往以公共服务绩效为目标的绩效评估,并不能在真正意义上体现公共意志和公共参与。在现实生活中的政府工作绩效评估,或者通过政府自身的机构,或者通过政府委托的“第三方”——往往由被评估方来安排评估事项,实质上与自我评估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它最终还是回到了一片赞扬声中,只不过是冠以“第三方”的名义而已。政府改革抑或政府简政放权究其实质来说是增进公民的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体现在改善公共卫生,促进公共安全,提高环境生态质量,实现人民安居乐业,以及许许多多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解决上,而不是看有关部门工作的投入产出是多么有成效。一句话,政府的工作怎样改进了人民的福祉是一切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的核心。组织效率固然重要,社会效益更加重要。只有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动员才可能形成其行政基础。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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