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共服务大数据工程
医疗健康服务大数据。建设覆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计划生育和综合管理业务的医疗健康管理和服务大数据应用体系。
社会保障服务大数据。建设由城市延伸到农村的统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大数据平台。
教育文化大数据。建立各阶段适龄入学人口基础数据库、学生基础数据库和终身电子学籍档案。
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建立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建立旅游投诉及评价全媒体交互中心。
5.工业和新兴产业大数据工程
工业大数据应用。研究推动大数据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产业链各环节的应用。
服务业大数据应用。研发面向服务业的大数据解决方案。
培育数据应用新业态。大力培育互联网金融、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分析、数据影视、数据探矿、数据化学、数据材料、数据制药等新业态。
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电子商务企业应依法向政府部门报送数据。
6.现代农业大数据工程
农业农村信息综合服务。建设农产品全球生产、消费、库存、进出口、价格、成本等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工程,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农业资源要素数据共享。建立我国农业耕地、草原、林地、水利设施、水资源、农业设施设备、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劳动力、金融资本等资源要素数据监测体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建立农产品生产的生态环境、生产资料、生产过程、市场流通、加工储藏、检验检测等数据共享机制。
7.万众创新大数据工程
大数据创新应用。鼓励企业和公众发掘利用开放数据资源。
大数据创新服务。研发一批大数据公共服务产品。
发展科学大数据。构建科学大数据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发展科学大数据应用服务中心。
知识服务大数据应用。建立国家知识服务平台与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8.大数据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工程
加强大数据基础研究。探讨建立数据科学的学科体系;研究面向大数据计算的新体系和大数据分析理论,探索建立数据科学驱动行业应用的模型。
大数据技术产品研发。加强数据存储、整理、分析处理、可视化、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技术产品的研发。
提升大数据技术服务能力。以应用带动大数据技术和产品研发,形成面向各行业的成熟的大数据解决方案。
9.大数据产业支撑能力提升工程
培育骨干企业。到2020年,培育10家国际领先的大数据核心龙头企业,500家大数据应用、服务和产品制造企业。
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形成面向大数据相关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
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大数据。形成全国统一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
10.网络和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
网络和大数据安全支撑体系建设。到2020年,实现关键部门的关键设备安全可靠。完善网络安全保密防护体系。
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设完善金融、能源、交通、电信、统计、广电、公共安全、公共事业等重要数据资源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防护体系。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重大风险识别大数据支撑体系建设。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政府、行业、企业间的网络风险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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