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满意度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评价标准
治理国家在于顺乎民情民意,保障和改善民生更要以民需为本,坚持问需于民。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永远是我们发展的动力和增长点。全面深化改革和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目的就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民生需求。实现人民群众的民生利益,既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各领域深化改革、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生需求也在发生质和量的变化,不断关注民生需求,关注民生新变化,并以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民生需求为出发点,唯变所适,就能发现民生产业的新亮点和产业发展的新立足点,就能找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点。因此,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永远是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动力所在。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还要把评价民生工作的标准建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上。检验民生工作的标准始终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做好民生工作是中央的要求、群众的期盼,在新一轮振兴中,各级党委、政府也要把群众放在工作的最高位置,实现民生为先、民生为重、民生为本。同时,投入真情把民生落实到位,以改善民生需求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人民群众对民生需求的满意度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评价标准,不仅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真正为民,也能强化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民生工作的监督力度,更明晰了党和政府提高民生工作质量的评价标准和发展方向。因此,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实现以人民群众对民生工作满意度为评价标准和尺度。
(作者系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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