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谋事要实”为标准,造就一支亲民、为民、利民、便民的司法队伍。花拳绣腿、华而不实,历来为民众所厌,为正人君子不屑。就我国当前来看,谋事不实其实就是居于“四风”之首的“形式主义”。决策时拍脑袋、推进时拍胸脯、失败时拍屁股的“三拍干部”,就是人民群众对形式主义的厌恶表达。我们一定要把谋事要实当做各级领导干部头脑里是否有群众观点、行动上是否走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把群众的诉求当做谋事的核心内容,把群众的所思所盼当做谋事的要义关键,把工作精力集中用到最需要、最管用、最见实效的地方。党员领导干部所谋所为的每一件事,只有符合了人民群众的意愿、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才符合党的宗旨,才是唯实为民、善谋善成。作为执掌国家审判权的人民法官、特别是各级法院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在整个司法活动和所有案件的审判执行中亲民、为民、利民、便民。
以“创业要实”为标准,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司法业绩。当前,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攻坚时期、关键时期、重要时期,面临着诸多矛盾、困难和挑战。人民法院和法院干警要不辱使命地肩负起和完成好历史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职责和使命,就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去推进司法改革;树立正确的创业观、政绩观,把审判工作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国事权、为民造福上,把创业要实的落脚点放到为民办实事、求实效上,把司法工作的重点放在得人心、暖人心的好事实事上,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司法期盼作为重中之重。这要求我们必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精于化解纠纷,用心去铸造审判新业绩、司法新辉煌。
以“做人要实”为标准,带出一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法院干警队伍。《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要“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这不仅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更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的党性原则。各级法院领导干部首先要做一个老实人,始终坚持把诚实务实作为个人立身处世的基本准则,努力做一个工作作风过硬、业务能力过硬、敢闯敢干的老实人,做一个敢于主持公道、维护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老实人,做一个扎扎实实、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老实人。同时,要改进考核和任用机制,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敢于让有为者有位、乱为者失位、无为者退位;要让那些阿谀逢迎、不干实事的人没市场、受惩戒;要让“老实人”吃得开、受重用,以做老实人、用老实人的选人用人作风带出一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法院干警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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