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修订《条例》是贯彻依规治党的具体体现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指明了道路。《条例》是十八大后修订的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的法规,它的修订不仅适应巡视工作实践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内在要求,为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提供了一个成功范例。《条例》为推进依规治党、全面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了制度支撑。
五、密切联系柳州实际,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柳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拥护《条例》,决心狠抓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对照检查、对号入座,立行立改、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起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将认真学习《条例》,领会精神实质,提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监督与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是边查边学,领会精神实质。将学习贯彻《条例》列入议事日程,坚持边学边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学习理解到位、宣传引导到位、贯彻执行到位。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守纪律讲规矩”纪律红线教育,采取全面学与专题学、跟进学与反复学、课堂学与实践学、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将学习贯彻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真正做到学之愈久、知之愈深、信之愈笃、行之愈坚。
二是增强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将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带头学习领会《条例》精神,查找自身和班子存在突出问题,虚心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批评意见。
三是狠抓落实,善用巡视成果。采取“有态度、有要求、有方案、有效果”四有措施,对巡视前自身查找的问题,闻风而动、即知即改;对巡视中指出的问题,抓早抓小、立行立改;对巡视后反馈的问题,统筹研究、全面整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两个责任”定期报告、“双责双述四评”、约谈函询等制度,善用巡视成果,切实将巡视成果充分运用到反腐倡廉建设中、运用到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工作中,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努力构建党委主责抓廉、纪委监督促廉、领导自律示廉、干部遵纪守廉、群众参与推廉的“五廉工作格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问职责、问防控、问考核、问落实、问担当、问教育、问审查、问提醒、问调研、问汇报”的“十问”工作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回归“原教旨”,做到监督要抓早、执纪要抓小、问责要抓严。
四是创新机制,狠抓巡查监督。借鉴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工作经验,创新开展党风政风巡查工作,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决查处十八大后继续顶风违纪、不知收敛,群众反映强烈的贪腐案件,严查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部门纪律审查力度,以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严格执行《条例》,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及时健全完善柳州市反腐倡廉相关制度,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密、扎牢,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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