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首论中共“合法性”(2)

王岐山首论中共“合法性”(2)

下面“学习大国”带你精读——

执政的“合法性”是什么意思?

合法性是政治学上最重要的概念之一。政治学意义上的合法性与法学意义上的合法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学上的合法性,是指某种行为是否符合既定的法律规范。而政治学上的合法性,是指人们对某种政治权力秩序是否认同及其认同程度如何的问题,也称为“正统性”“正当性”。合法性的基础是同意。当合法性受到侵蚀时,政治权力的行使或者政府的统治就会陷入危机。

共产党有没有合法性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复杂原因,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存在着这样一些观念:共产党以革命的合理性“打江山”,它自然就可以“坐江山”,这是天经地义的,天然合理合法的。更何况,共产党以其阶级基础、理论武装、历史使命等标注的先进性,足以证明其与资产阶级政党有着根本的区别。因此,在许多人看来,只要共产党取得了政权,就天然具备了领导国家和社会的执政资格。如果要谈论合法性,也只是资本主义国家执政党存在的问题。基于这样的认识,人们从来很少讨论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问题,似乎提出这个问题,就是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怀疑。东欧剧变、苏共败亡的教训,给人们上了深刻的一课,“应然”的理论设定并不等于“实然”的客观事实,共产党也可能面临执政合法性资源的流失与枯竭,直至丧失执政地位。共产党的合法性问题,绝非无中生有、危言耸听。研究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从理论层面上看,有助于共产党深化认识执政规律,有助于人们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理解;从实践层面上看,有助于共产党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的转变,有助于共产党执政能力的提高。

中国共产党如何看待合法性问题?

查阅公开报道,特别是检索人民日报创刊以来的数据库,并没有发现中共几代领导人关于执政合法性的直接论述。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领导人文献中没有提及“合法性”一词,但并不意味着对此命题予以回避,相关的论述以“党的建设”思想,存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中。而党的建设的主线,就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一些论断广为人知。例如,毛泽东确立“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告诫全党坚持“两个务必”继续“赶考”,邓小平提出“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指出党面临“四大危险”和“四大考验”,习近平强调“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

其中,与执政合法性具有直接关系的,是“执政能力”概念。的提出。2004年9月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开宗明义:“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

2009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前夕召开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又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概括了6个“坚持”,第一次从执政党建设的角度总结基本经验。

而最经典的表述是:

“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见2008年12月18日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