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唯论文”评职称,让更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3)

不“唯论文”评职称,让更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3)

谨防不唯论文的职称评定成画饼

与人文学科注重理论研究有所不同,科技人员从事的研究更应注重在现实中的转化运用,绝不能单纯用论文数量对科技人员的研究成果予以认定。因此,在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上打破“唯论文”魔咒,只是常识的回归。但是,在论文就是生产力的大环境中,广东能够意识到既往职称评定的弊端,并率先破局,无疑是值得赞扬的。

即便这样,却仍有必要对《意见》中的相关规定保持审慎。《意见》中很多地方强调用某项专利或优秀奖项,代替论文数量,看起来的确改变了“唯论文”的旧有格局,可本质上,论文在职称评定中的核心地位仍没有改变。

《意见》虽在很多地方给职称评定开了论文“豁免”的口子,但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要获得这样的“豁免权”,难度要比发表一篇论文大得多。比如《意见》规定,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技术发明奖等奖项的,可直接认定到相应专业最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在Nature、Science、Cell发表论文,或在专业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的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对论文的篇数不作要求。要符合这些“豁免”条件,就整个广东而言,一年恐怕也没有多少人。

这样来看,对绝大多数科研人员来说,《意见》似乎只是画了一个饼。因此需要思考的是,如果改革不能激发更多科技人员对传统职称评定方式的摒弃,那么其在现实层面所起的作用就会很小。因为在看得见的门槛面前,很多人会照旧选择门槛低、限制少且可具操作性的论文发表。

要从根本上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必须正视两个问题:其一,以论文为主要鉴定标准的职称认定本身并没有多少原罪,荒唐的是相关机构对论文质量的审核没有严格把关,使得质量低下的论文大行其道。其二,打破“唯论文”僵局,要让大多数人都有参与的机会,而不是令其望洋兴叹。

【启示与思考】

职称评审的游戏规则,久为公众病诟,在“唯论文”导向下催生的“论文经济”颇为发达,成为一大奇观。谁心里都清楚,发表论文几乎都少不了金钱来铺路,很多期刊以此为生,富了一大批人。发表论文是不是能力的体现,作为职称晋级评审的依据标准是否科学合理,人人心里都明白。

职称评审理应同绩效考核挂钩。在去年7月初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定,考核工作人员的重点是考核工作绩效,强调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这对提高考核的真实性很有帮助。但达到严谨管用,考出真实工作情况,似乎还有“最后一公里”。考核体系的科学化不仅十分重要,其搭建修正的紧迫性亦不容延宕。“唯论文”的背后,是一个人事考核问题,也反映出科研成果评价标准的合理性、科学性成色。

什么是科研成果?拼凑来的论著论文算不算科研成果,有些口头形态的,未转化为论文形态的发现和创新,能否认定为科研成果,已经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算不算科研成果。这些都涉及学术评价体系。正因为评价缺乏合理性,才导致假论文满天飞,假成果大行其道,而埋头干出实绩的人反倒职称升不上去。职称评审绝非是一个封闭孤立的系统,“唯论文”式的奇葩评价,说到底还是办法老套,思想观念抱残守缺。

当下,我们在评定职称时以论文论英雄,一方面使得一些人为评职称而写论文,其论文往往难以实现成果转化,论文发表之日,就是论文封存——死亡之时;另一方面是使得一些人为了拼凑论文,不惜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成为文抄公。人类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论文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但它不是全部。而人类更多的需要的还是科研成果实现转化。一种科研成果,如果仅仅停留在论文上,它的价值还显现不出来,只有当它被应用,被转化,其社会、经济等价值才会显现出来。我们国家要从制造大国成为创造强国,就必须培养和重视那些研究开发了高新技术并实现了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而打破“唯论文”的职称评定体系,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一种针对实用型科技人才的激励机制,有利于激励更多的科技人员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创造强国作出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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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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