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其实质在于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必须坚持和准确把握“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这一大逻辑,从而更好地应对国内外复杂环境,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经济总体保持中高速增长是我国经济新常态的基本特征之一。2002—201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都保持在7%以上的增速,但总体呈逐年递减的趋势,这说明经济转向新常态是一个渐进的过程。2012年以来,虽然我国宏观经济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但增长量仍然接近或超过先前水平,经济总量仍然位居世界第二位。同时,这种新常态包含了GDP指标无法直接反映的质量指标和效益指标的常态性变化。比如,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在需求结构方面,将内需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力量;经济发展动力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等传统增长点转向以创新驱动为代表的新增长点,等等。
在新常态下,科学技术的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驱动力。特别是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成为以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只有在重要领域进行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我国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的富强和安全。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本在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因此,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要以自主知识产权战略为重点加速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一方面通过创新成果转化,不断培育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科研院校和劳动者在人力资本质量提高、科技进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积极为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营造宽松适宜的政策环境。
通过转产、兼并重组等方式化解过剩产能,是新常态下经济提质增效的内在要求。推动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重点在化解产能过剩的同时促进产业间协调发展。过去的大规模投资使很多行业的生产能力严重过剩,导致企业效益下滑、亏损甚至破产,而粗放型生产技术也会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优化产业结构还必须遵循产业分工的形成规律,使各产业之间密切联系、相互支撑。因此,新常态的产业发展,不能片面发展某一产业,而应该促进第一、二、三产业及其内部各分支产业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在产业技术水平提升上,农业部门应通过加强农业支持保护、提升农业技术服务水平,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和可持续性;工业部门应通过技术创新改造现有生产能力,推进工业生产从粗放型模式向集约型模式转变;服务业部门则应通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既有助于改善人民生活,又有助于提升劳动生产率。
保护生态环境和高效利用自然资源是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应有之义。由于我国过去的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方式,使得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就是要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一是完善和执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2014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全面强化了政府、企业、公众的责任、权力(利)与义务。二是建立健全包括生态环境评价在内的各级政府行政绩效考核制度。这种新的行政绩效评价体系,必须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不以GDP论英雄,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行政绩效考核之中。
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是新常态下整体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内在要求。这对于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生产要素流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发展目标,具有全局性战略意义。一是统筹协调各经济区的区域发展战略。目前我国已启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以及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一批重点区域发展战略。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要从全局角度促进这些战略的有机融合,推进经济区之间的优势互补与良性互动。二是要根据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各区域国土空间的开发。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要依据各经济区域的主体功能区定位,推进当地经济发展与人口调节和国土空间开发的有机结合,从而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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