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侵略者在天津的主要罪行

日本侵略者在天津的主要罪行

摘要:在1937年7月底攻占天津的过程中,日军以飞机、大炮轰炸天津市区及周边地区,并对国民党天津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司令部、火车站、造币厂、电台、南开大学、南开中学、河北省立女子师范学院等地反复轰炸,使大量平民惨遭伤亡,2000余人在轰炸中遇难身亡,10万余难民无家可归。

自九一八事变至抗战胜利,日本侵略者在天津犯下的累累罪行,难以计数。其主要罪行概括如下。

1.残酷屠杀、蹂躏平民

日本侵略者早在1936至1937年间,就将被迫为其修建军事工程的数百名华工残酷杀害,沉尸海河,造成震惊一时的“海河浮尸案”。在1937年7月底攻占天津的过程中,日军以飞机、大炮轰炸天津市区及周边地区,并对国民党天津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司令部、火车站、造币厂、电台、南开大学、南开中学、河北省立女子师范学院等地反复轰炸,使大量平民惨遭伤亡,2000余人在轰炸中遇难身亡,10万余难民无家可归。在占领天津后最初两个月的时间里,日军即在市内残杀群众3000余人。沦陷期间,日本侵略者竭力镇压市内抗日力量。一些共产党员、被俘的国民党抗日官兵、不甘附逆的各界爱国群众遭屠杀和迫害,大批平民也惨遭残害、虐杀。日军还对蓟县等天津郊县抗日游击区、根据地频繁进行“扫荡”,烧杀淫掠,制造惨案累计145起,造成平民6474人伤亡。日军还在包括蓟县在内长城沿线制造“无人区”,疯狂推行“集家并村”,建立“人圈”部落,大肆摧毁村庄,毁坏庄稼,焚烧山林,屠杀不肯进入“人圈”的逃亡民众。此外,日军细菌战部队华北(甲)1855部队还在天津设置支所,进行细菌武器的培养和生产。抗战期间日军在天津郊县造成的平民直接伤亡达29128人。

2.疯狂进行经济掠夺

日本侵略者把天津作为“兵站基地”,疯狂进行经济统制和掠夺。早在抗战全面爆发前,日本侵略者即通过冀东地区和塘沽、秦皇岛等港口大肆走私,造成走私货物、毒品充斥天津等华北各地,白银大量外流。日本垄断资本还不断加大对天津工商企业、交通运输、外贸金融业的渗透和控制。到1936年初,天津裕元、华新、宝成等纱厂先后被曰人吞并,北洋、恒源纱厂也濒于破产。占领天津后,日本侵略者控制了天津的财政税收和海关,强制使用伪政权“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联银券”,将其作为天津主要流通货币,借以控制天津的金融命脉,并掠走大量黄金和白银。伪联合准备银行还在天津成立了华北工业银行和华北储蓄银行天津分行,规定天津各大工矿企业都得在其银行开户,借以争夺储蓄存款,使盐业、金城、中南、大陆等“北四行”及私营银行、钱庄等遭到严重损失。为控制天津工业生产,日本侵略者以“经济开发”“军管理”的名义,侵吞、霸占一些大中型民族企业和非民用产品企业。1938年4月,成立“华北开发股份公司”,下设盐业、电力、交通等子公司。这种开发公司,按其规定,中方出资45%,日方出资55%,中方资金以现金和实物(设备、器材)投入,而日方多以军用票、公司债券或以技术代替,具有明显的掠夺式投资性质。天津的电力供应、铁路、公路、航运,多被开发公司所控制。仅华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掠取天津滨海地区盛产的长芦盐即达400余万吨。日本侵略者对粮食等物资实行“统制”,通过华北垦业公司、米谷统制会、棉业协会等,以高压统治和低价收购等手段大肆掠夺天津稻米、棉花等物资,并将稻米定为军用食粮,严禁市民食用,向市民强制推行“混合面”等“代用食粮”,并以低于市场价30%-40%的价格,从农民手中强行征购棉花。日本还在天津郊县农村,以圈占、低价征购等手段掠夺土地,设立了120多个农场,掠夺土地达92万多亩。1941年至1942年间,日伪当局先后五次发动“治安强化”运动,妄图震慑群众的抗日情绪与活动,其后又成立专门机构,强迫各工商企业和市民群众“献铜”“献铁”“献机(飞机)”“献金(钱币)”,向企业、市民摊派征款。华资工厂的机器被拆毁,商家和市民的铁门、铁窗、铜器,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灯杆、铁栏杆等被强行拆毁,致使生产停顿,工人失业,民不聊生。日本侵略者还公开侵夺、强占商民房屋、土地、财物和往来货物。沦陷时期,天津工商企业饱受日本侵略者盘剥掠夺,处境极其艰难;广大群众惨遭搜刮迫害,困苦不堪。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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