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与市场融合是改革的主线

国企与市场融合是改革的主线

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一人们久久盼望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面世,标志新一轮国企改革大幕的拉开。

深化国企改革是当前中国的一件大事,为世界瞩目。《指导意见》涉及国企改革领域的内容非常丰富,逻辑清晰,脉络分明。在第一板块的总论部分做了集中的阐述;在第二板块的二三四五部分,分类是改革的“基础”,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改革的主体、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体制框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活力,是发动机,四大板块具有针对性、整体性、相关性、联动性的特征。在第三板块的六七八部分,强化监督、党的领导与环境建设内容,都是讲的国企改革的保障问题。《指导意见》的八个部分,是说一个目标,四项任务,三项保障。我们也可以称之为“一四三工程”,或者说是“国企改革一四三规划”。这场改革与“十三五”规划时间吻合,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间吻合,现实意义更为重要。

我们要认识到,这是一场深刻的改革运动,文件是运动的纲领。我理解主要有六点:

一是主题突出。这次改革的主题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关键问题仍然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问题,焕发企业活力,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是原则明确。中国的改革,从来都是有立场、有原则、有目标的改革,《指导意见》提出了国企改革的五个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

三是内容深化。《指导意见》提出几个领域改革的基本任务,都形成深度。“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牵涉到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等领域的所有改革,都要围绕这个基础来展开和推进,这个问题讲透了,说清了,后面便有了遵循。

四是问题导向突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两年了,但依然呈现出不少争论与分歧,甚至出现了“为混合而混合”的趋势。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也好,混合所有制也罢,都只是达致目标的方法和工具。如果目标本身不清晰,工具亦无所适从。厘清这些争论,明晰改革方向,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前提条件。《指导意见》可谓是“奔着问题去”的典范,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味道很浓。

五是力度空前。《指导意见》逾万字,8个部分、30条,每项改革,都有力度。除顶层设计,还有多个配套文件,每一个文件的内涵十分丰富,落实下去都会使该领域的体制机制发生重大变化。

六是部署清晰。《指导意见》的落实是有保证的,体现在组织落实上。该文件是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国务院成立专门的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指导意见》是个顶层设计,还有若干个配套文件,接着还有若干实施意见;按照文件目标,本轮国企改革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明确提出到2020年完成《指导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改革进程是可检查、可评估的。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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