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要围绕人、业、钱、地、房五要素配置资源。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要有稳定就业,政府要提供公共服务,保障转移人口安居和更好地融入城市。新型城镇化一定要靠产业支撑实现人口集聚,保障城市繁荣。新型城镇化最重要的原则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让市场在城镇化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要做好城镇化的规划制定、制度设计、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工作。
新型城镇化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型城镇化的“新”主要体现在:一是新方向,从偏重土地城镇化向重视人的城镇化转变,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独享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转变;二是新方式,从粗放式、高物耗方式向集约、低碳、绿色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三是新路径,要“两条腿”走路:发展城市群与发展中小城市并重,人口就地城镇化和异地转移并举;四是新趋势,农民工回流与定居并存,创业和置业出现新趋势,新生代农民工年轻化,出现与老一代不同的新期待,要高度重视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不仅让他们“洗脚上楼”,更要“洗脑进城”。新型城镇化要围绕人、业、钱、地、房五要素配置资源。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要有稳定就业,政府要提供公共服务,保障转移人口安居和更好地融入城市。新型城镇化一定要靠产业支撑实现人口集聚,保障城市繁荣。新型城镇化最重要的原则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让市场在城镇化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要做好城镇化的规划制定、制度设计、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工作。
新型城镇化战略已经成为浙江稳增长的重要引擎
当前,浙江培育小城市和打造特色小镇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已经成为浙江稳增长的重要引擎。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浙江GDP同比增长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在当前整体经济面临巨大下行压力的大背景下,浙江能取得如此成绩,具有浙江特色的城镇化战略功不可没。2010年,浙江省选择27个中心镇启动了小城市培育试点,进行强镇扩权。2014年,浙江省又公布了新一轮16个小城市培育试点名单。小城市的培育成为浙江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一大特色,并取得良好效果。据统计,2014年,36个试点镇取得了23.8%的投资增速、13.6%的财政增收、11%的GDP增长成绩,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而7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GDP增速也达到8.2%,高于7.6%的全省平均水平。同时,浙江注重小城市和中心镇发展,对推进城乡统筹和城乡融合的城镇化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小城市是城市之尾、农村之首,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是城镇空间布局优化的重要节点,是走向就地城镇化的战略支点,是实现区域城乡统筹的重要抓手,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主要枢纽,是产业和人口转移与人居环境优化的重要载体。发展小城市也有利于建立合理的城镇规模体系,实现大城市与小城市间的有序分工和功能耦合。
城镇化的“浙江版”有六大特征:一是城市群正面外溢效应。浙江城镇化是在中国最具活力的全球第六大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中进行的,深受城市群核心城市和大城市辐射影响。二是自下而上的城镇化。产业集中、专业化强的块状经济是浙江经济发展的显著特点,农村工业化推动产业集群的产生与人口集聚,成为农村城镇化的主要动力。三是劳动力就地城镇化。浙江城镇化以人口的就地城镇化和浙商流出为特征,常住人口中外来人口比重高。城镇化进程中着重推进了农民就业非农化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推动了就地城镇化。四是浙江城镇化有坚实的产业支撑。进城人口有稳定就业,不唱“空城计”,浙江城镇化坚实的产业基础得益于浙江人的创业精神和浙商企业家精神,民间资本发展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让普通农民都有机会就业、创业。五是注重推动城乡一体化。实现城乡融合,建设美丽乡村。2014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75,而浙江为2.09,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六是人口城镇化与经济市场化互动。浙江城镇化是浙江经济发展的最大引擎,2013年浙江省GDP是1978年的184倍,经济总量由全国第12位上升至第4位,城镇化率是1978年的4.4倍,由14.5%上升至64%,城镇总数从170个增加到67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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