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旗帜鲜明、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要深刻认识到“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要坚持标本兼治,继续在解决“不敢”的问题上狠下功夫,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提高发现问题、监督执纪的能力;同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不能”;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坚定信仰、坚定信念、坚定宗旨上,体现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好人、用对人,强化“不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工作实际、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
会议认为,产业是富民之源、强省之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不断涌现,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人工智能迅猛发展,工业化和信息化、一二三产业间进一步融合。产业结构调整压力对我省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内外产业变革和技术创新为我省提供了新的机遇。要通过重点推进工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业跨越发展、农业转型发展等“三大工程”,实施互联网+、创新能力提升、质量品牌提升、产业集聚发展、产业绿色发展、人才智力支撑、企业和企业家培育成长、现代金融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国际化发展“十个专项行动计划”,推动我省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会议决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将《湖北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纲要(2015—2025,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颁布实施。
会议指出,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省委提出“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把绿色发展放在首位。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提出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美丽湖北,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总目标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健全政绩考核制度,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的硬考核、硬约束。会议决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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