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社会层面。一个社会要真正成为诚信的社会,就应该在全社会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并真正使人们将这一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现实中,一些坑蒙拐骗的现象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极少数人把绝大多数人当成牟取不正当私利的工具。虽然我们不能指望我们的社会在一夜之间变成高度诚信的社会,不能指望所有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立马大幅度提高,但是,一个诚信的社会首先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要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治为诚信保驾护航,让诚信者得到保护,让失信者得到惩处。长此以往,以人为本的理念就能真正得以普及并被广泛践行。
三是个人层面。在现代社会,尽管对于不同的社会成员,诚信的要求会有所不同,但是一些共同的要求是不变的。比如,在政治生活方面,要求忠诚于祖国,不做危害国家主权、侵害国家利益、损害国家声誉的事;在人际交往中,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在经济生活中,要买卖公平、信守合同,等等。除此之外,所有的社会成员还必须守住一个共同的底线,那就是法律。对于那些踩法律“红线”的不诚信或欺骗行为,就应该在法治的范围内进行治理。
明白诚信的道理、增强诚信意识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培育诚信自觉,把对诚信的认知转化为自觉践行诚信的实际行动。现实中,有的人虽然知道诚信的重要性,却不能自觉地践行,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怕吃亏,怕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确实有少数人靠耍小滑头、坑蒙拐骗得到了一些短暂的、局部的利益,但从长远和总体来看,诚信最终会给人带来最可靠、最踏实的利益。正如我国先哲所言:“匹夫行忠信,可以保一身;君主行忠信,可以保一国。”我国民间也有类似的智慧,比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其中就包含了诚信。我们只有守住诚信这个“道”,才能给社会带来贡献,也能给自己带来平安,这实际上就是大家的共同利益所在。
把诚信转化为实际行动的最高境界就是养成诚信的习惯,形成诚信自觉,进而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诚信文化氛围。人的习惯是一种高度的行为认知。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习惯的形成往往有一个较长的、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习惯一旦形成,就会成为人的一种自然而然的行为。正所谓“习惯成自然”,诚信的习惯也是如此,一旦形成,就会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行为。曾经有外国人在德国看到德国人自觉纳税,就“好心”地告诉其如何逃税。德国人惊讶地问道:“我为什么要逃税呢?”对已经养成诚信纳税习惯的德国人来说,逃税反而使他们不习惯。这种良好的诚信文化氛围就像空气一样,平时你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一旦缺少了,你才会明白其宝贵之处。所以说,这样一种诚信自觉的形成,也正是我们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所要努力的方向。
(作者系江西省社科院赣鄱文化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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