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新进展

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新进展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成效和新的进展。

政府职能转变迈出重要步伐。主要表现在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逐步减少,市场体系基本建立,政府日益重视发挥对市场的培育、规范和监管功能。尤其是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突破口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大成效,审批事项逐步减少,初步实现了本届政府任期内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削减三分之一以上的目标。同时,审批行为逐步得到规范。一些地方政府已建立了审批的目录管理,制定业务手册,编制办事指南,推行行政审批电子化、信息化,实现数据共享,开展效能监察等“六位一体”的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框架。此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努力实现制度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为制度创新的着力点。如在投资管理方面,自贸区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法无禁止即可为,进一步深化了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组织机构逐步优化。2013年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紧紧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通过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既有利于解决国务院部门间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又有利于保持国务院机构的总体相对稳定。

依法行政稳步推进。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已逐步树立起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在公共管理和行政执法中,日益注重依靠法律手段,通过法定程序解决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行政效能有了较大提高。通过合理划分和界定各级各部门的事权和分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等举措,进一步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

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和新的进展,但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现行政府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如: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到位,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职能尚需强化;行政管理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绩效管理尚需转变,绩效评估有待完善,等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十三五”期间,应继续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是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应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服务与协调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该由市场发挥作用的应交给市场,上项目、做投资要更多由企业自主决策。需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范围,最大可能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同时,政府部门要大力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行业管理责任,探索建立市场综合监管制度,切实做到“宽进严管”。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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