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问责怠政,自下的问责也应有

国务院问责怠政,自下的问责也应有

昨天(9月28日)有媒体报道说,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国务院组织开展了第二次行政大督查。上个月,“针对国务院第二次大督查、审计署跟踪审计和相关部门监督执法中发现涉及懒政怠政和不作为的问题,7个省的59名干部受到问责,对有关地方触动较大,社会反响强烈”。该报道说,“近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二批核查问责结果公布。经有关地区核查和监察部审核,针对资金沉淀、项目拖延、土地闲置、棚改迟缓等方面的懒政怠政不作为典型问题,24个省(区、市)依法依规对249人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地厅级41人、县处级139人”。

国务院第二次行政大督查的内容,按照报道所说,是“围绕推动稳增长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的行政主导项目。从“突出处理了一大批资金沉淀、项目拖延、土地闲置、棚改迟缓等不作为问题”的报道用语中,可见这些行政不作为的怠政标的物,几乎都是民生项目,都是关乎公众生活质量的公共产品,实际上也就是各地政府施政报告中几乎都说过的关系到“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的项目。

对普遍存在于全国各地的怠政标的物,的确可以仔细端详一番。据报道,河北、上海、广东、广西、陕西等12个省(区、市)涉及资金沉淀问题多达24个。对此,报道举例说,浙江省财政厅、环保厅未及时将中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专项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导致1.5亿元滞留在29个市(县)财政局。

再看另一类问题。据报道,国务院第二次行政大督查发现13个省(区、市)的项目拖期问题也是24个,其中河南省伊洛河治理项目应于2015年完工,2013年中央下达项目补助资金1.5亿元,截至今年5月宜阳、偃师、巩义段尚未开工建设;京台高速(北京段)应于2015年一季度开展征地拆迁和土基施工,截至今年6月工程尚未开工。

此外,上述报道说,辽宁省阜新市和葫芦岛市虚报完成2014年度棚改新开工任务21302套;山西省太原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于2012年拨付,截至今年5月尚未开工建设;海南省东方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项目于2013年12月批复,但今年6月尚在办理用地预审……

看看,上述所有项目,都是解决公众反映最强烈的诸如环境、住房等问题的项目,都是提升公众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所谓民生项目。而所有这些项目资金,都来自征缴纳税人的纳税款而汇集的国家公共财政账簿,行政机关及其官员所应作为的,只是按照职责用公共财政款项,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实际上,其中的逻辑关系正在于,受雇于纳税人的行政官员,拿着来自纳税人税款的俸禄,用纳税人的钱来为纳税人服务。因此,如果这样的活计干不好,其所受到的问责,就不止应该自上而下,而且还应该有自下而上。

显然,上述民生项目都是“不差钱”的项目。“不差钱”,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央财政支出的民生取向,但也在更大程度上衬托出了那些不作为的行政机关及其官员究竟有多么“懒惰”。当然,一个与民生取向和指向相适应的制度,既应该有由上而下的行政问责,也应该有由下而上的公众问责。在现代国家制度体系中,自下而上的问责既是与国家公共财政的逻辑相一致的制度设计,也是与国家行政机构设立及运行的逻辑相一致的制度设计。

这种逻辑统一的制度设计,是塑造行政机关及其官员正确政绩观的硬约束。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