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 权为民用(2)

严以用权 权为民用(2)

廉洁用权,坚守权为担当责任

廉洁用权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鲜明体现,是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的重要保证,是共产党人履行使命担当的基本要求。坚守担当责任,践行廉洁用权就必须做到:一是刚直用权,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早在1980年我们党《关于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就明确指出:“在我们国家中,人们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尊卑贵贱的分别。谁也不是低人一等的奴隶或高人一等的贵族。那种认为自己的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思想,就是腐朽的封建特权思想,这种思想必须受到批判和纠正。共产党员和干部应该把谋求特权和私利看成是极大的耻辱”。特权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事关党和国家能否永葆生机和活力。在实践中,靠法律惩处,构成廉洁用权的红线;靠道德抑制,构置廉洁用权的底线;靠制度封堵,建立廉洁用权的“笼子”;靠政策限定,明晰廉洁用权的界限。二是阳光用权,提升人民监督效力。让人民监督权力,才能切实保证权力的阳光运行,才能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实现人民监督法制化,建立健全监督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则,着力解决监督缺位、监督乏力、监督失效问题;要执行民主集中制,避免个人凌驾于组织、凌驾于集体之上,避免“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要健全施政公开制,把做什么、怎样做、谁来做公开透明,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三是公正用权,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要培育廉洁用权理念,形成全社会清正廉洁风气,使廉洁用权的清风正气得到弘扬;要建设廉洁用权文化,普及全社会清正廉洁教育,使廉洁用权的文化氛围得以生长;要贯彻廉洁用权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廉洁用权的国家立法;要建设廉洁用权的党内法规和党内制度,加强廉洁用权的刚性约束;要加强廉洁用权的典型案例剖析,减少体制障碍和堵塞制度漏洞。通过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廉洁用权,切忌有权不可贪婪。

(作者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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