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智库的知识生产过程中,除了要形成智库专家与社会公众相融互动的行动网络以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和集中民智,还要注重与政府决策的良性互动,使政策制定在多元理性的交互作用下更加趋向科学与合理。后者甚至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一方面,新型智库知识生产与政府决策的结构关系是共生性的。新型智库与政治权力之间形成一种强互动的契约关系,任何一方都需要另一方的力量来获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求助于智库专家,是现代社会“政治技术化”的要求。新型智库则利用其独有的议题设置、财力和人员匹配,从其知识生产对政府的效用中获得合法性。另一方面,新型智库知识生产与政府决策的行动逻辑是互动合作的。就新型智库的知识生产而言,只有通过与政府决策的互动,才能反思知识本身,才能检验知识的适用性。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只有通过与新型智库的互动,才能减少或克服有限理性,在致力于“共同善”的程序驱动下对最佳政策方案进行不懈追求。而且,这种互动不是由一方向另一方的传达通报,也不是单方面的说服教育,而是建立在准确的信息、理性的磋商和大范围的可供选择的方案之上的。这样的互动是“经过提炼”的,“经过提炼”的政策方案是明智的,因为它掌握了不同方案支持者认为真正相关的各种互相竞争的观点和事实,亦增进了智库专家对政策抉择的理解、认同和支持。
总之,通过社会建构主义视角的引入,新型智库需要改变原有的认知结构,在公众、智库专家、政府三者之间的互动中寻求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新型智库不是封闭组织系统中智库专家的自我呈现描述、内部建构和行动,而是与公众、政府共同的实践行动。通过不同行动者的对话、协商与合作,不仅能促进知识的有效聚合、共享,而且在政府、智库专家与公众之间形成一种决策权的分配结构和权力行使的制约机制,最终建构的政策、决策或意见是政府决策者与社会主体的同一过程所生成的客观化结果。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