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权 > 主权
TPP协定致力于协议国间贸易的“深度融合”。其中一项重要的规则是允许个人投资者可以在国际场合起诉主权国政府。这对外界解读为“贸易权大于主权”
如果说,上述内容还是在WTO框架下对货物及服务贸易规则进行谈判的话。那么TPP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或许是其与WTO的最大区别之一。
在WTO的框架内,涉及到的是商品货物在各协定国之间的自由(低关税)流动,而跨国公司在某主权国家经营,必须遵守主权国家的法律,也就是资本的流动必须受到该国主权壁垒的约束,例如某跨国公司违反中国环境保护法,中国有权拒绝其资本进入,禁止其在中国设厂生产。
但是在TPP的框架内,规定的是主权国家法律必须服从TPP协定精神(打破主权国家壁垒、关税近乎于零、实现资本自由流动)。主权国家与本国的跨国公司产生纠纷,只能提交纽约仲裁所裁定。
也就是说如上例某跨国公司认为中国法律违反TPP协定精神,直接上诉至纽约仲裁所裁定。败诉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退出TPP,另一种就是赔偿巨额罚款并且修改国内法律。
这被反对大财团主导的人士称为“贸易权大于主权”,认为TPP不能由大财团过分主导。与类似WTO等多边贸易协定明显不同的是,TPP的谈判并非由各国政府主导,而是由各跨国公司与各大财团在主导。
据美国媒体统计,该协定组织中超过85%的顾问委员会是财团高管以及大律师合伙人,所有具体条款都由这些企业家参与敲定出来。
除了财团高管以及大律师合伙人组成的谈判代表团之外,在美国即使是拥有最高安全级别的议员也极难看到TPP具体条款,即使看到也绝对不能告知其他任何人,否则面临牢狱之灾。TPP详细条款的保密程度,超乎外界想象。
国会也无权过问细节。为了通过TPP法案,民主党的奥巴马十分罕见地跟代表大财团利益的共和党联手启动《贸易促进授权法》,该法案在6月已经被众议院、参议院通过。自此,奥巴马与他国达成的贸易协定提交国会审议时,将不会遭到阻挠议事和要求修正的骚扰。
而各界的共识是,该法案扫清了TPP在美国国会通过的最大障碍,其内涵是快速通道:国会无权过问讨论修改审定TPP细节条款,只能通过或者否决。这些TPP细节条款主要由财团以及大律师们敲定,国会议员无权知道或者过问细节,更别说修改细节。而国会议员都要依赖于这些财团的支持,否决的政治代价太高。
对此,许多美国人担忧政府行为会超越宪法,尤其是大财团绕过国会的民主决议。维基解密创始人阿桑奇在谈及TPP协定时表示,他们讨论的不是什么自由贸易,而是跨国公司的统治。
此外,TPP还被认为是对WTO等国际秩序的严重挑战。第一东方投资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诸立力说,“我反对这种区域间的协议,因为破坏全球的贸易多边的贸易制度,尽管多边贸易制度不是十全十美,但是到目前为止是最好的一种结构和框架,一旦成立TPP这种区域之间的协议,实际上破坏、瓦解了全球多边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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