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的立体反腐

十八大以来的立体反腐

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猛药去疴、壮士断腕的决心,旗帜鲜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证明,反腐败是兴党兴国之举,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坚定的支持和拥护。在十八大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中国的反腐败事业实现了新发展,形成了立体式反腐败合力,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新成效。

严明党纪,实现风气变革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表明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央纪委进一步明确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工作思路。这不仅是对严明纪律的突出强调,也是从治理腐败角度提出的科学决策,因为大量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背后,反映的就是党的纪律、规矩执行不严的问题。

为了使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十八届党中央和中央纪委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把作风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十八大后不久,党中央就制定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3年,中央又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2015年,中央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这些举措将党的作风建设一步步引向深入。2013年以来,中央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部约束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各项行为的规定。与此前有关制度相比,这一系列规定更加细致具体、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根据中央纪委公布的数据,从中央八项规定开始实施至2015年6月30日,全国累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91526件,处理120841人,给予42688人党纪政纪处分。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案例事无巨细,既有公款大吃大喝,也有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甚至包括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庸懒散等细节问题。可见,十八大之后的作风建设更加注重从细节入手,狠抓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作风,注重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零容忍”惩治腐败,产生强有力震慑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是我们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明确立场。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十八大以来,查办案件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心工作。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已经成为十八大之后惩治腐败的一种常态。据不完全统计,从十八大闭幕至2015年6月底,至少已有76名省部级高官落马,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力度空前。具体看,不仅坚决查处了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副国级”高官的严重违纪案件,而且在被查处的省部级官员中有陈柏槐、阳宝华、赵少麟等已经退休或退居二线的高官。这充分显示了党中央严惩腐败的决心,任何腐败分子都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惩治。

除了上述高官因贪腐被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惩处基层腐败过程中也毫不松懈。201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72万件(次),立案22.6万件,结案21.8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2万人。这种大范围、大力度的反腐败行动在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这反映了当前反腐不同于过往,其最大特点是“无上限”和“无禁区”,真正体现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定信念,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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