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要牢记“权受监督”,始终做到阳光用权
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会导致权力滥用甚至滋生腐败。监督是一种预防权力失控的外力纠正机制,党和人民的监督不是跟谁过不去,而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正如刘云山同志所讲的,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既然走上了领导岗位,就要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的监督,就要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习惯于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
一方面,要带头接受监督,虚心听取他人的意见甚至是刺耳的意见,切实做到虚怀若谷、闻过则喜;另一方面,要敢于监督,特别是对有问题苗头的同事和部属,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千万不要做老好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严格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的制度,做到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监督,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同时,还要重视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时时刻刻处于监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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