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一年前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公开发表之际,《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19日公布,为“文艺繁荣发展大计”垒基砌阶、立柱支梁。记者采访相关专家学者,解读这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文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给“深入生活”加把火:业务考核、职称评定和表彰奖励重要依据
意见说,生活是文艺创作的源头活水,人民是文艺工作者的衣食父母。意见“大力倡导”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
“倡导”并非强制。为实现引导的目的,意见提出,制定支持文艺工作者长期深入生活的经济政策,健全长效保障机制,为他们蹲点生活、挂职锻炼、采风创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成果展示平台。完善激励机制,把深入生活纳入文艺单位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业绩考核,作为文艺工作者业务考核、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要给‘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加把火,就得在激发自觉性主动性的灶坑里添把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祝燕南说,“将一般性号召转化为实质性驱动,促使自上而下的思想教育转变为由内而外的思想自觉,优化这方面的机制,符合讲效率、讲公平、讲贡献的分配原则,也符合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下沉到基层:落实乡镇文化站职能,扶持网络文艺社群和乡土文化能人
文艺创作的源头活水在人民,文艺的服务对象是群众。意见提出,制定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落实乡镇文化站职能;扶持引导业余文艺社团、民营剧团、演出队、网络文艺社群、乡土文化能人等广泛开展创作活动。
意见用两个段落阐述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和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繁荣群众文艺的要求、路径、方法。祝燕南说:“群众基层文艺活动中,其首创精神每时每刻都在激发着巨大能量,这种精神基因是世代赓续的,这个创造能量是燃烧不尽的,要珍爱保护这一可贵的民族文化品质。”
着眼“百年大计”:实施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计划,扶持中华文化基因校园传承工作
繁荣发展文艺,不是一时之计,也不是一代之计。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南京艺术学院舞蹈学院院长于平说,广大文艺工作者的使命,一方面在于创作优秀作品,一方面还在于传承文化基因。实际上,这两个方面本身就有着内在关联——优秀作品有助于大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素质提升,而具有不断提升的素质才能更好地理解“优秀作品”。
为此,意见提出,实施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计划;扶持中华文化基因校园传承工作;重点支持传递向上向善价值观的青少年文艺创作和推广;推动学校与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和设施共建共享,提高青少年的艺术素养。
“有什么比文化基因的‘代际接力’更有意义呢?这是我们繁荣发展文艺的百年大计。”于平说。
绝不让文艺成为市场的奴隶:把票房收视率等量化指标,与专家评价、群众认可相统一
票房收入、收视率、收听率、点击率和发行量等量化指标,其本身是评价文艺作品质量的客观辅助性工具之一。但一旦在这些工具前面加上了“唯”字,天平立刻就会倾斜,价值观就会随之扭曲,文艺就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成为市场的奴隶。
意见为此提出要将种种“量化指标”与专家评价和群众认可统一起来。“似乎可以说,‘量化指标’是‘群众认可’的一种表现方式,但这种表现更多反映的是即时感应、感官效应、情绪反应。”于平说,我们之所以要找到一种可以“统一起来”的评价机制,在于我们繁荣发展文艺,要把服务群众同引领群众结合起来,这个“引领”就包括用高品位、高格调的优秀作品引领群众讲品位、讲格调,切莫为一时的“曲高和寡”而“趋利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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