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好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三部曲”

“唱”好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三部曲”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需要“唱”好“勇协商”、“真协商”、“善协商”三部曲。

“勇协商”,在明确两种意识上定位置

“勇协商”,即在全面认识认清自我定位基础上敢于担当。为此,须要明确两种意识。一是正确履职意识。人民政协是发扬民主、参与国事、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履行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基本职能。性质定位决定了人民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但它的作用却是任何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无法替代的,要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在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切实增强履行政协职能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政治担当意识。政协委员不仅是一种荣誉,更肩负着特定阶层各方面诉求的责任担当。需要有一种不说话是失职,敢说话是履职,说假话是渎职的情操和担当,力争建高言、献新策、做大事。

“真协商”,在完善三种制度上做文章

“真协商”,即协商要做到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真正做到发挥作用、产生实效。为此,须要进一步完善三种制度。一是规范协商议题机制。人民政协的协商议题既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又要避免与政党、人大、政府协商重复和类同。要建立党委同政府、政协重点协商议题会商机制,同时建立政协内部选题机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征集,推进协商前置。二是健全知情明政制度。着力推进政协委员参与政事,了解政策,清楚政情民情。党委重要会议要安排政协领导参加,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和有关会议视情况要邀请政协有关领导列席会议,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要邀请政协相关负责人参加。建立通报情况制度,在协商活动前,要向委员通报相关情况,组织政协委员调研。三是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各级党委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的具体办法。

“善协商”,在提升四种能力上下功夫

“善协商”,即要练好履行职能基本功,掌握协商议政本领办法。一要提升政治把握能力。以讲政治为首要任务,不断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的学习,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判断形势和善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解决研究问题的能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政协工作的“内行人”。二要提升调查研究能力。坚持以问题导向指导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实施的相关办法。采取集中调研、分散调研、蹲点调研等多种方法,深入一线查民情、听民意,做到看问题要深、找方法要绝、谈问题要透。三要提升联系群众能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表达和汇集分析机制,畅通和拓宽各界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修订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有条件的地方可推广委员联系点、委员网上信箱等联系群众的新形式。四要提升合作共事能力。加强政协组织与党委统战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政协主席、副主席联系各界别委员制度,强化政协开展统战工作的职责要求。在工作中既增进共识,又包容不同意见,坚持聚力“抱成团”、统筹“一盘棋”,提高合作共事的质量和水平。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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