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崇法治规则是党员干部为政之要

尊崇法治规则是党员干部为政之要

我们党的各级干部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落实者。在当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一新的历史重大时期,无论全面依法治国还是全面从严治党,我们都要紧紧抓住党员干部这支队伍。我们党的各级干部尤其需要时刻牢记绝不能把法治规则当作自己任意使用的工具,要发自内心做法治规则信仰与崇敬的践行者和先锋者,牢固确立法治规则的价值意识,对法治规则功能和价值自觉尊重、认可、接受和服从。要让法治规则的极大权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深扎根于思想意识和日常生活工作之中,真正做到自觉认同、信奉、尊崇和践行法治规则。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尊崇法治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尊崇党章党规党纪。党章党规党纪是我们党管党治党、增强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法治武器,党员干部必须尊崇党章,遵循党规,严守党纪。二是尊崇国家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法治武器,党员干部必须尊崇国家法律法规,严守法纪,依法行权,依法办事。在一定意义上说,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是党员干部在两个不同层面的法治规则,必须尊崇。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党规党纪就是制度的笼子,是管党治党的规则和戒尺。国家法律法规同样是制度的笼子,是治国理政的规则和戒尺。党员干部既要遵从党章党规党纪,又要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做尊崇法治规则的先锋和模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并持续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得党心、深得民心,受到全体党员和全国人民的普遍关注和真诚拥护。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在同样的环境下,有的干部能够始终保持清廉本色,有的却腐化堕落、蜕化变质?为什么有的干部能够将改革发展搞得有声有色,有的却让老百姓怨声载道,工作停滞不前?究其原因,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衡量标准就是干部本身是否具有法治规则意识,能否用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这两方面的法治规则来规范行为,自觉抵制诱惑,倾心促进改革。由此可见,各级党员干部树立法治规则意识,自觉尊崇法治规则,是确保我国依法治理、实现治理法治化的关键所在。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必须依靠党章党规党纪这些党内法治规则对全体党员尤其是党的各级干部进行规范和约束。正因如此,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这为党员干部提供了党内法治规则的遵循。当然,作为执政党的党员干部在遵循党内法治规则的同时,还必须树立国家法律意识,维护国家法治权威,将两方面的法治规则统一于一体。然而长期以来,在我们党的干部队伍中,有少数党员干部在思想深处不仅党规观念淡薄而且法制观念淡薄,并未真正树立起党规法律至上的权威观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各级干部在依法治国方面依然存在着五个方面的问题:不屑学法、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不严、不作为和乱执法、粗暴执法;干预司法、徇私枉法;利欲熏心、贪赃枉法、违法乱纪。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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