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何时能改善?难在哪儿?

环境质量何时能改善?难在哪儿?

环境质量为何难以在短时期内全面改善?

我国环境问题的解决过程具有环境问题压缩、污染因子复合、治理进程“拖尾”、改善时间漫长的特点

近年来,我国环境治理力度在全球前所未有,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这种改善的速度、幅度与公众预期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距离质量标准要求、国际先进水平还有相当差距。与上世纪中期环境状况长周期相比,环境质量仍然严重恶化。目前环境问题的类型、规模、结构、性质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新型环境问题不断凸显,持续多年的复合型环境问题效应在放大。在一部分地区、一部分指标得到控制的同时,另外一些问题和指标在恶化。环境问题的区域分异日益加大,不同区域、不同城市、不同流域的环境问题存在很大差别。

总体来看,近期环境质量有所好转,积极因素在积累,但这种量变在规模上、时空上还没有积累形成质变。环境容量承载的局面短期内不会根本改变,环境状况整体明显好转的态势还未出现。我国既不处于恶化程度加剧的溃败期,也不处于环境质量达标和根本改善的战略决战期,环境保护目前已经处于并将在一定时间内长期处于战略相持期,需持之以恒,积小胜为大胜。

工业化及其耦合的城镇化是我国环境问题演变的驱动力。中国资源环境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密切关联,这既是认识中国环境问题的世界观,也是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的方法论。我国工业化后期向基本实现工业化阶段转型,快速、粗放城镇化向存量城镇化、绿色城镇化转型,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环境保护必须基于这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固有特征开展工作。

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给环境治理带来四大难度:一是经济增长速度高、经济总量大、污染物增量大。与我国2020年人均GDP1.2万美元左右对应的历史时期,发达国家GDP增速大部分介于2%~5%之间,我国的经济增量是美国的4倍、英国的9倍。而与发达国家历史同期相比,我国二产占比高出约5~10个百分点,二产增加值约相当于美国的6倍、日本的11倍。加之技术水平不高,污染物增量远超过发达国家历史同期。

二是工业化转段过程中的经济社会发展梯度带来环境治理难度。2014年我国总体进入或接近工业化后期水平,但中部和西部总体上处于工业化中期,西部5省仍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前半阶段。预计全国工业化中后期向全面工业化的转段还将持续10年~15年,能耗、污染压力仍将持续,环境问题在时间上呈现压缩型特征,分区环境质量改善进程必将不同步而“拖尾”。

三是我国城镇化进程滞后于工业化并将持续到2030年。欧美主要发达国家城镇化伴随工业化基本同步完成,保持稳定。但我国城镇化率未来增速仍保持在0.9个百分点,每年约1200万人口进入城市,排浪式、模仿型消费升级带来了较大的生活型消费污染,城市开发强度过大、生态空间压缩,大城市生态负荷超载。

四是能源结构中的“高煤”特点短期难以改变。我国煤炭消费总量占一次能源比例约2/3,而美国历史同期仅为19%,欧洲为30%,我国平均比欧美国家高出约40个百分点。即使考虑与氮氧化物、VOCs排放密切相关的石油消费,我国煤炭和石油的消费比重也比欧美国家高15个百分点。

因此,在工业化和城镇化依旧双快的驱动下,经济增长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导致我国环境问题具有资源约束紧、污染负荷高、积累时间长、多污染交织、多要素耦合、区域分异性大的本质特征,由此带来我国环境问题的解决过程具有环境问题压缩、污染因子复合、治理进程“拖尾”、改善时间漫长的特点。全国质量改善的步伐不可能“齐步走”,水、气、土壤、环境风险改善进程也不可能“同频率”,更不可能与发达国家的环境质量“同水平”,短期内环境质量根本改善难度极大。

在城镇化率增长变化不大、二产占比变化不明显但人均GDP增长较快的情况下,从开始大规模治理,到污染物排放量实现大幅削减,发达国家基本用20年~25年的时间将污染物排放量从峰值削减了一半。发达国家在达到工业化后期阶段之前也是面临严重的环境问题,二氧化硫的峰值年份多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相当于我国2010年经济水平)。达到峰值后,美国和英国用了25年使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了50%左右。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达到峰值后,美国用18年削减了56%,英国用21年削减了64%,欧洲用24年削减了46.2%,日本用12年削减了24.2%。颗粒物削减方面,欧洲在1990年~2012年的22年间PM10排放总量总体下降了40%左右。

随着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污染物浓度进入下降通道,达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需要20年~30年时间。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1990年~2010年20年间PM10、PM2.5浓度均下降了35%~50%。莱茵河从1970年水质、水生态最差的状况开始治理,至2000年恢复到1900年水平,用了约30年时间。

欧洲国家在治理过程中的重要手段是调整能源结构,使煤炭占比长期总体下降,直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1965年~1975年是欧洲能源结构重要调整期,煤炭消费占比明显下降,十年间英国煤炭消费占比下降24个百分点,德国、荷兰下降23个百分点,西班牙下降17个百分点,法国下降14个百分点。波兰在能源消费总量维持稳定情况下,在1998年~2008年间将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比例从67%降到6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从190万吨降低到100万吨,减少了约一半。

发达国家治理历程逐步深化,根治环境问题需要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20世纪五六十年代,煤烟型污染造成的酸雨问题突出,美国、英国、欧洲和日本以治理二氧化硫为主,经20年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七八十年代光化学污染、水体富营养化突出,发达国家集中治理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美国环保局在1990年的《清洁空气修正法》中明确了VOCs的定义,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着手治理到全面根治大概持续了25年~30年时间。21世纪以来,国际环境开始持续关注细颗粒物污染、臭氧层破坏、全球环境变暖等生态环境系统性问题。

国际经验不断证明了环境问题解决的根本之路,即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必须以污染物排放量持续稳定下降为基础,污染物排放量持续稳定下降必须以资源能源消费量大幅度下降为前提,资源能源消费量大幅度下降必须以发展方式实质性转型为根本。我国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处于2000万吨左右的高位,细颗粒物、臭氧、总磷超标等问题仍然严峻,尤其是区域环境问题不均衡性、多样化、复杂性突出,处在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和发展矛盾尖锐期,环境质量改善只能分区域、分步骤,“十三五”期间经努力环境质量可望明显改善,但无法全面达标、无法追平国际先进水平 。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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