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加强党组织和教育系统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落实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责任,抓好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群团组织建设,突出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对人事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完善以局教育阳光服务中心为支撑,乡镇以上中小学为支点的便民为民教育阳光服务体系,健全阳光服务平台制度,推动教育阳光服务工作常态化。
24.认真强化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大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廉政准则》,强化对教育规划纲要、教育体制改革重大项目、教育惠民政策及“三重一大”制度等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岗位效能监察,加大对职称评审、招生考试、教师招聘、评先评优的监督力度。强化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基建修缮项目及专项资金审计,着力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25.着力抓好教育系统思想宣传工作。进一步健全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管理办法。发挥教育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和内容建设,办好各级教育信息网站。围绕全县教育改革发展中心工作,集中推出一批省市影响较大的区域经验和人物典型,凝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舆论宣传正能量。进一步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教育新闻宣传考核、评价与奖励机制。加强对先进典型事迹和先进发展经验的学习,形成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㈦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引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26.依法保障教育经费使用。严格落实建设教育强县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性教育资金投入。依法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并用于教育,以及按照要求从土地出让金计提教育资金并用于教育。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让更多的项目资金向我县教育项目倾斜。加大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机制,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学生伙食费管理、学校财务管理年度检查及监督制度,全面提升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27.依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局机关管理制度和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大力创建“四型”机关,全面提升机关办事效能。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各项工作,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以及信访接待、人口与计生综合治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环境整治、招商引资、争资立项、“双联”工作、殡葬改革、禁毒、消防、统计、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办公室、武装、编制、献血、减负、节能、档案、史志、森防、老干和工青妇等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建整扶贫、绿色攻坚、三创、“创森”等全县中心工作。加快推进教育电子政务建设,推动教育阳光服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教育政务效率与服务水平。
28.依法优化教育公平环境。全面落实和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将惠及千家万户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以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改善教育民生的重要途径抓好抓实。充分发挥教育基金会的配套作用,调动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团体力量,深入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加强对学生的感恩教育,着力提高资助育人水平。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引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我县教育系统就业,鼓励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29.依法从严治教从严治校。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从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建立健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教育重大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审查制度。完善规范办学监督机制,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切实规学校办学行为。健全教育督导体系,坚持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整体推进教育督导工作。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范畴,积极开展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和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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