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

为什么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

■数十年间,政协所开展的协商民主实践,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都为政协担当起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的使命,奠定了基础。

■对于具有协商传统的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角色、地位与使命之定位,从“唯一”到“重要”,再到“重要+专门”,正是认识的逐步深化。

政协与协商民主有着天然的联系。政协一诞生就围绕建立新中国这一重大历史课题,发挥了中国式协商民主的优势,成功地完成了协商建国的伟业。数十年间,政协所展开的协商民主实践,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都为政协担当起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的使命,奠定了基础。

为什么政协是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

应当深刻理解政协是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正确把握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角色、地位与使命。

2006年发表《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使用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概念,并强调“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协商民主的内涵与概念的提出,给政协系统以极大的鼓舞。但是较早时,有些政协委员与政协工作者把协商民主仅仅理解为“是政协一家的事”,政协被视为协商民主的“唯一”协商机构。当然,少数学者也曾有过此类观点。

十八大报告对于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强调协商民主广泛、多层的同时,将政协突出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据此,我们也可以将政协理解为协商民主的“重要协商机构”。我称之为“重要论”,或曰认识处于“重要论”阶段。由“唯一”到“重要”,是力图准确定位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角色、地位与使命,是人们有关这一定位的认识上的进步。

习近平总书记在9·21重要讲话中,既沿用十八大关于“重要渠道”的提法,同时还提出了政协是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的最新提法。对此,我称之为“重要论”与“专门论”并用,或曰认识处于“重要+专门”的新阶段。按照唯物辩证的认识论,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总是逐步深化的。而事关整个中国社会、涉及诸多主体、众多渠道的广泛、多层、制度化的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无疑也是新生事物。对于具有协商传统的政协在这一新生事物中的角色、地位与使命之定位,从“唯一”到“重要”,再到“重要+专门”,正是认识的逐步深化。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所谓“专门”,在这里,应当解释为“专从事某一项事的”。我认为,政协无论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都需要建立于协商民主的基础之上。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政协就是“专从事协商民主”的。进一步说,所谓“专从事某一项事的”,其潜台词便是“不从事其他的事”。以“四套班子”为例,虽然执政党、人大、政府也都开展协商民主,但他们在协商后或作出重大决策,或形成国家意志,或从事行政活动。只有政协才是“专门”、“专一”从事协商民主的,或曰,政协这个机构只是进行协商的,通过协商形成共识或接近共识,然后作为政策建议提供给执政党决策时作为参考。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这一点,是“四套班子”中所特有的,也是与执政党、人大、政府最明显的区别。笔者认为,较之“唯一”、“重要”,“专门协商机构”更准确、更严谨地定位了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角色、地位、使命。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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