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协调发展
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协调发展”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理念,也是我们要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
协调发展的核心是要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各个时期一些重大关系的研究。公报明确提出了需要处理的一些重大关系,重点是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发展等。其实协调发展的内涵还有很多,如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的关系,经济结构中一、二、三产业的关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关键也在农村。“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相比于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又是中国当下薄弱的一环。这次公报中提出了“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因此,必须着力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未来的公共财政应向农村、向贫困地区更多倾斜,公共资源的配置要更多向基层倾斜。
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今后将更注重大区域的协调发展,这也是公报中所说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通过跨区域的协调发展,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率和质量。当前实施的“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都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动资源要素在更宽的范围内优化配置的举措。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汪同三
(记者 冯华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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