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生态文明旗帜 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4)

核心提示:十几亿人口的现代化过程,这么大的体量、这么快的速度、这么短的时间,我们的环境压力比世界上其他国家都大,污染治理和环境质量改善的任务十分艰巨,难度前所未见。“十二五”期间,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大幅下降,已提前半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在标准引导方面,“十二五”以来,国家发布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46项,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执行更加严格的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环保标准已成为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依据、促进技术创新和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国家进一步加大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扩张势头得到遏制。2011-2014年,全国淘汰钢铁1.55亿吨、水泥6亿多吨、造纸3266万吨,分别是“十二五”目标任务的1.6倍、1.6倍、2.2倍,“十二五”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提前一年完成。产业结构升级带来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的大幅降低和资源能源效率的大幅提升。“十二五”前四年,我国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强度下降36%,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强度下降40%,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3.4%。

第三,持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农村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作为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条件和重要战略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既可以维持和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又可以促进生物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当前,我国的生物多样性正受到严重威胁,濒危物种增多。

“十二五”时期,我国成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启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大力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修复工程,建成以自然保护区为骨干的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网络体系,各类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147万平方公里,约占陆地国土面积14.8%,高于12.7%的世界平均水平,85%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我国特有的哺乳动物大熊猫,已从“濒危”物种降为“易危”物种,国内已知哺乳动物有40多种由极度濒危降至濒危或由濒危降至易危。

面对大规模利用活动带来的生态保护压力,“十二五”期间,我们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编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出台技术指南,并在内蒙古、江西、广西、湖北开展试点,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将这项工作列入省级政府任务。

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2013年6月,中央批准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已有福建、浙江、辽宁、天津等16个省(区、市)开展生态省建设,1000多个市(县、区)开展生态市县建设,已有92个市、县(区)获得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命名,建成4596个生态乡镇,涌现了一批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先进典型。

我国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差距很大,农村环保是环保工作的短板。“十二五”以来,我们深化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措施,组织三批共23个省(区、市)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截至2014年底,中央财政共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255亿元,支持5.9万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1.1亿农村人口直接受益。 

第四,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依靠制度和法治加强环境保护。最近出台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作出顶层设计,明确构建由8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将以“1+6”方式推进。“1”就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6”包括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等6份配套文件。

在完善环保制度方面,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日臻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建立了区域大气污染协作机制,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正在建立中。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稳步铺开,绿色信贷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健全,环保费改税稳步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反响良好。

在加强环境法治方面,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标志,环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取得明显进展。为加强与新《环境保护法》的衔接,正在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的制(修)订进程,积极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排污许可条例、环境监测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环境保护部把今年确定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专门出台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举措。以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1—8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405件,罚款数额近3.3亿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2400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1524件。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国共检查企业100余万家次,责令停产近2.3万家,关停取缔1.5万余家,罚款3.5万余家。组织对19个市(区)开展综合督查,先后约谈13个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与此同时,环境司法取得重大进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协调配合机制。2013年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总计706件,超过以往十年总和。2014年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180件,超过上年2倍。今年1—8月,全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116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029件。

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加强法治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让大家守法,促使企业环境行为的外部性内部化,以建立规范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第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十二五”以来,我们依托“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纪念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推动绿色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出台《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在加强宣传和引导、促进公众参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有泛生态环保类组织近6000家,登记注册的环保NGO组织近700家。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是公众参与的重要保障。我们及时主动公布空气、水环境质量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环境信息,发布重点排污企业和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出台《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和参与范围。

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保障群众的监督权。2014年,环境保护部接待来信来访数量达到4.4余万件次,是2010年的近1.7倍;处理群众来电及网上举报近3.9万次,是2010年的1.67倍。今年6月5日,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仅3个月就接到6千余条举报信息。

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的氛围更加浓厚。很多地方党委、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公众更加关注和支持身边的环境污染治理,在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尊重自然、爱护环境的行为更加自觉。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