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践行“三严三实”的好干部

做践行“三严三实”的好干部

摘要:最近,中央和湖北省委分别下发通知,召开专题教育推进会,要求充分运用焦裕禄、谷文昌等正面典型和周永康、徐才厚等反面典型,教育警示领导干部从先进典型中获取精神力量,从反面典型中总结深刻教训,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是一项要求知行高度统一的重要政治任务。最近,中央和湖北省委分别下发通知,召开专题教育推进会,要求充分运用焦裕禄、谷文昌等正面典型和周永康、徐才厚等反面典型,教育警示领导干部从先进典型中获取精神力量,从反面典型中总结深刻教训,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我们要把这一要求,贯彻落实到学习与工作中,争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好干部。

以正面典型为标杆,用好权力

坚持为民用权。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就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前不久,《人民日报》刊登群众来信,有一段话引人深思:“干部们也不容易,能把说到的做到,不耍花腔放空炮,我们就很满意。”所以说,群众的期待并不复杂、要求并不高,我们没有理由不善待群众、不为民办事。所谓“实在”,就是把权用在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要从群众的需求和意愿出发,多搞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多在“民心”上下功夫,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坚持依法用权。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了利国利民,用不好害人害己。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领导干部要更加自觉地在法治轨道上用权。“轨道”的要义,一是边界清晰,二是路径明确。边界清晰就是“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自觉按照权力清单用权、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用权,既不能随意扩大自由裁量空间,也不能搞不作为式的“有权不用”“权力休眠”,更不能无视法治搞“自我变通”“自我授权”。路径明确就是“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自觉增强法治思维,善于用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依法用权的能力。

坚持规矩用权。规矩用权就是在用权上,真正懂规矩、守规矩、严规矩。首先是要懂规矩。要学好党章、宪法,熟知《党内生活准则》《廉洁从政准则》《干部任用条例》等党纪国法、规则规定,做到真学真懂、入脑入心。其次是要守规矩。凡事都要拿规矩的尺子量一量,在规矩之内行事,做到对人对己对事都讲规矩、守规矩。第三是要严规矩。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许多党员干部“违法”都是从“违纪”开始的。所以,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否则“针尖大的窟窿会透过斗大的风”,由量变到质变,最后积小成大,因小失大。

坚持阳光用权。权之所集,利之所在,弊之所生。阳光是权力最好的“防腐剂”。一要做到惯于阳光用权,二要做到善于阳光用权。惯于阳光用权,就是要认识到监督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真正把监督当作一把标尺、一面镜子、一种爱护。当今是开放的时代,群众的参与意识大为增强,领导干部既然被群众“高看一眼”,就得习惯被群众“细看一分”;眼下的要求是全面从严,严治已成常态,监督无处不在,与其被动接受,不如主动适应。善于阳光用权,就是要把握规律、掌握方法,克服人为设置障碍逃避监督的行为,杜绝暗箱操作,凡是能够公开的党务政务事务,都要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用群众能理解的方式公开,善于借助“聚光灯”“放大镜”“镁光灯”推进工作,以公开促公平,以透明促清明。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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