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三大基本逻辑 (2)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三大基本逻辑 (2)

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着鲜明的现实逻辑

所谓现实逻辑就是始终以发现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为导向,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实际问题。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现实逻辑性,正如马克思所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四个全面”是从我国发展现实需要中得出来的,是从我国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中得出来的,也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是要解决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深层次问题之一就是“中等收入陷阱”。2013年11月2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21世纪理事会北京会议外方代表时,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对中国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抱有信心。中国不会落入所谓中等收入国家陷阱。”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问题。跨越这一陷阱就要把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举措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尤其要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用制度建立起来。深层次问题之二就是“修昔底德陷阱”。2014年1月22日,美国《世界邮报》刊发了对习近平总书记的专访,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当今世界处理大国之间的关系时说,我们都应努力避免陷入所谓的“修昔底德陷阱”。如何避免?一方面要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另一方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同时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避免人类社会中出现的“国强必霸”的政治逻辑。深层次问题之三就是“福利陷阱”。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水平,把公共服务和公共保障变成一种兜底的制度;另一方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使人们能够勤奋劳动、不断进取,防止由社会保障带来的游手好闲现象。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是要解决全面依法治国中突出的执法司法问题。首先,要解决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问题,超越“党大还是法大”的政治陷阱。有的人把党大还是法大作为讨论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认定法要高于党,否则就不是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说过,‘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依法治国,绝不是要虚化、矮化、弱化甚至动摇、削弱、否定党的领导,而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其次,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解决以下突出问题:一些律师和法官、检察官相互勾结充当“司法掮客”,少数干警缺乏应有的职业良知,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出于个人利益,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者以其他明示、暗示方式插手干预个案等等。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是要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深层次问题,就是要彻底医治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病症、坚决祛除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在纪念国庆65周年招待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凡是影响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问题都要全力克服,凡是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病症都要彻底医治,凡是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都要坚决祛除,使中国共产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为此,要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切实做到不以权势重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以犯者少而忽视,不留“暗门”、“暗道”,不开“天窗”、“侧门”,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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