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与国家发展动力重构(2)

“四个全面”与国家发展动力重构(2)

“四个全面”在国家发展动力重构中的重要功能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不难看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将“四个全面”划分为一个目的和三个手段的关系,这种划分的有效性是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空间为前提的。当我们把“四个全面”作为一个整体放置到中国梦的政治构想中去理解的时候,其不言而喻的当下性和举措性就十分确定和明显。因此,我们从国家发展动力重构的视角去审视“四个全面”的巨大政治效应,不仅是适当的,而且也唯有在国家发展动力重构的未来性当中才能获得对“四个全面”巨大政治效应的全面认识和理解。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家发展动力重构中的目标指引功能。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方面宣告一个新的政治周期的开始,另一方面也标志着新周期里党的政治重心的转移和自觉。新的战略目标确认,毫无疑问是国家发展新动力重构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一则可以从机制上实现目标激励,另外还可从要素上加强促进发展的社会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小康社会的内涵设定了16个基本检测和临测值,其中包含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可支配收入、住房面积、蛋白质摄入量等个体均值和恩格尔系数、成人识字率、人均预期寿命、教育娱乐支出、森林覆盖率、初级卫生保健等社会均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其应有的政治存在感不是孤立的,而是作为中国梦实现的基础条件积极出场的,之所以存在这种关联和区别,主要是由于十八大的任期空间与中国梦的政治空间差异造成的。因为十八大的任期逻辑必须服从于中国梦的整体逻辑,所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逻辑也理应服从实现中国梦的手段逻辑。换言之,它是作为中国梦政治构想的实现条件和前置基础存在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为了实现中国梦。国家发展动力重构从内涵和外延上理应与中国梦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再造国家发展动力,就是按照中国梦的顶层设计来实施国家发展的战略步骤。一个发育充分、功能完善、强大有力的社会,无疑是实现中国梦的必要基础和途径,是中国梦走向现实的物质与精神力量的生产和储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小康社会构造,一方面有利于优化国家发展的生态结构,另一方面有利于优化承载中国梦的社会基础功能。社会财富的积累、教育科技水平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状况的改善,无疑都为未来社会的持续增长和理性繁荣打下必要的现实基础。建设今天的社会,就是在铸造明天的繁荣。

全面深化改革——国家发展动力重构中的活力再造功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总构想中的重点是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伟大改革构想,为未来的国家发展打开了巨大的改进空间,凝聚了坚实的社会共识基础。国家发展动力强弱,根本上取决于资源配置的能力和效率强弱。中国改革开放,在过去30多年释放出巨大的资源配置能力和发展红利,创造了中国崛起的世界奇迹。然而当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我们不得不开始检讨过去粗放式增长带来的诸多复杂问题。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社会分配不公、效率衰退、政治腐败、政府低效等问题,都要求我们转变发展方式,重塑发展动力。经济转型的背后是权力转型,政府主导型经济要让位于市场主导型经济,说到底就是政府(权力)配置资源让位于市场(资本)配置资源,也就是重新塑造权力与资本的关系问题。在传统的政治框架下权力与资本的关系不同程度地发生扭曲,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资源的错配和低效,影响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就是要从根本上厘清权力与资本的边界,重构各自的功能。政府(权力)转型的背后,必然要求政治转型。政治转型是通过政治要素转型来完成的,从八项规定开始,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都是在促发政治要素的积极转变,力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能力转型、作风转型、廉政转型、思想转型、队伍转型、制度转型等政治议题的提出,都是希望通过推动政治要素的改革和转型来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的总目标,也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实质还是通过政治技术杠杆的运用,引发政治、行政权力的道德转变与实践转型,进而达到去杠杆、挤泡沫、调结构,重塑国家发展动力,激活要素活力与分配效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国家发展动力重构中的法制保障功能。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社会结构、厘清权力关系、重构政治生态、培育发展动力,都离不开法制的保驾护航。发展过程中之所以出现速度、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关系失衡,局部引发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的紧张,很大程度上是由法制资源供给的短缺、滞后以及法治过程的部分缺失与软弱无力造成的。由于法律资源和功能的缺位,必然带来经济监管的低效和软弱,社会管理的高成本和低效率,政治监管的薄弱和生态破坏。一旦法律的共识和规范遭到削弱,国家健康发展的良好经济秩序、政治秩序、社会秩序、文化秩序、道德秩序、生态秩序都必将遭到破坏和侵蚀,国家发展的整体能力势必就要受到减损。随着改革开放的红利释放和发展积累,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和政党结构已经趋于成熟,经济力量、政治力量、社会力量、文化力量、生态力量和党的建设也都得到充分增长。要管理好领域分化、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力量强大的现代国家形态,没有法制的杠杆力量,很难完成如此繁重的现代国家管理重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法律觉醒与自觉,是真正塑造国家发展能力和动力体系的治本之策。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诸多法治环节的建设和完善,通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的完成,中国国家发展才有了长久可靠的机制保障,国家发展能力中的诸要素体系的独立性和主体性才能得到根本保障,国家发展动力的形态结构和功能作用才能得到持久保护。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发展能力有效培育的长期基础,是国家发展新动力诞生和成长的“护城河”与“防火墙”,是国家发展动力内生机制保持生命力的安全屏障。中国发展到今天,资本和市场已经基本趋于成熟,官民博弈也会逐渐为劳资博弈所代替。一旦政府退出市场,利益分配和博弈就主要由市场独立完成。在产权日趋明晰和完善的情况下,物权必将成为市场的重要一极。由此权力与产权的关系核心就转变为人权与物权(产权)博弈,人权与物权只有回归到法律框架,政府只有当好裁判,确保市场博弈过程的有效和有序,输赢由市场裁定,如此政府才算回归主业,走向职业化和专业化,官员群体也必然向政治家群体转变。

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发展动力重构中的政治保证功能。中国共产党作为国家发展的领导核心,直接决定着国家发展的方向和进程。党的政治生态就是国家发展的主流环境,党的政治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就是国家发展动力的主导因素。党的执政理念、执政能力、执政水平、执政方式、执政道德、执政效率、执政成本直接制约着国家发展的理念、能力、水平、方式、道德、效率和成本。党的执政结构与国家发展结构的同构化和同质化,不仅决定着国家发展动力的内在结构和作用方式,而且也主导着国家发展动力外围要素的分布方式和效能。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就要规范权力的分配和使用,杜绝权力的扭曲和滥用,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发展环境和氛围。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不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就会发生权力滥用和腐败,就会出现社会资源错配、关系扭曲、道德下降,企业和社会运行成本高企,经济发展结构失衡、效率低下,最终影响和阻挠发展。从中国发展动力的视角来看,全面从严治党更是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一方面中国体制的特点决定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另一方面已经出现的诸多问题解决都要寄望于党的强有力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在塑造国家发展的健康环境,同时也是直接为发展注入道德和动力,是党在领导发展,也是党在规划发展的目标和途径。所以党的领导力、执行力就是国家发展的动力,新领导力、新执行力就是国家发展的新动力。具体来讲,作为领导核心,党着重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问题:第一,用好干部,加快干部队伍的流动性,解决好能上能下的问题。第二,做好决策,从世界领袖大国和现代国家体系两个角度谋划中国未来发展空间。第三,抓好落实,用现代民主和法制手段来规范未来国家发展形态。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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