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不能当“说客”(4)

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不能当“说客”(4)

为律师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叫好

律师是法律职业体的重要角色之一,是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也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及推动者。律师是熟悉法律实务的专业人士,是法律“行家里手”,可以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将律师引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改革信访工作,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具有的特殊地位和作用的重要体现。与律师代理的普通案件不同,涉法涉诉信访多为已处理过的法律事务或案件,当事人对原处理不服或不信任有关办案机关,既可能存在缠诉闹访情况,也可能存在当事人合法诉求得不到保护、有关办案人员简单粗暴、违法办案甚至滥用职权等情况。因而,对于相对复杂的涉法涉诉信访迫切需求律师这样的法律的“行家里手”帮助当事人讲法明理,并督促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律师所具备的专业性、中立性、服务性优势,有利于帮助信访群众建立信任、缓和情绪、倾听并接纳合理建议。律师可以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实践经验,综合运用接谈信访人、评析信访案件、释法析理、情绪疏导、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诉、帮助申请救助等各种方法,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

当然,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职业道德、工作原则。不得泄露化解和代理中知悉的案件信息以及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不炒作有关敏感、复杂信访案件,严禁支持、唆使、组织信访人采取违法方式反映问题。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一项法律公益事业。这就要求参与的律师需要具备公益心和奉献精神, 热心公益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同时,相关政法机关要为律师开展工作积极提供所需的各种便利和条件,包括提供办公场地和设施、保障查阅案件材料和信息、保护律师人身安全、协助解决律师工作困难等。特别是要为律师阅卷、咨询了解案情等合理要求提供支持,对律师提出的处理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意见;对确有错误或瑕疵的案件,应当及时导入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显然也包括让访民在每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律师这样的“行家里手”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可以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让访民真正在每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和息诉息访。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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