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主体地位(3)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3)

三、充分发扬民主,团结亿万群众共同奋斗

经济社会发展要靠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来保证。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了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要进一步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而奋斗。

1.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要求。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建议》提出,要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调动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干部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更好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坚持依法执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人民主人翁精神的充分发挥,是全面小康取得决胜的不竭动力。要充分发扬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激发各族人民建设祖国的主人翁意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

3.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中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议》特别强调,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等,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相信,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举措的落实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必将极大地惠及民生、富民强国。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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