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于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创新调控思路,完善调控方式
“十三五”时期,宏观调控将针对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的特点,从整体思路到具体方式都进行调整与完善,形成新的政策调控框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以区间调控为基础,加大定向调控力度。
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创造性地提出了区间管理的宏观调控思路。所谓区间调控,是指经济增长目标并不简单地确定为一个绝对数,而是将增长目标设定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内,只要经济运行不滑出这一区间,经济增长速度高一点或低一点都属正常,宏观政策将保持基本稳定。当然这个区间是有上限和下限约束的,“下限”就是稳增长、保就业,“上限”则是防通胀。通俗地讲,区间调控的关键就是要守住“上限”和“下限”。
首先,要把握好经济增长速度。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但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三个没有变”,意味着发展仍然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意味着我们仍然要牢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率。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这其实对经济增长速度有明确的要求。据测算,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未来五年年均经济增长率要力争达到6.5%。没有一定的发展速度,增加就业和改善民生就无从谈起,转方式调结构也没有空间。
其次,要把握好就业。我国是人口大国,就业压力大的问题将长期存在,而就业又是最大的民生,是经济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当前经济增速放缓对就业不利,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难、城镇化过程中转移劳动力就业难等问题十分突出。为了确保比较充分的就业,就需要一个基本的经济增长速度,从这个角度而言,稳增长就是为了保就业。据有关方面测算,我国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大约能创造130万到150万个左右的就业岗位。现阶段我国为了保就业,将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经济增长速度就需要保持在6.5%左右。
再次,要控制好物价。根据以往的经验数据,经济过热时通货膨胀率一般超过5%人民群众就难以承受。据测算,未来五年要保持经济稳定增长,CPI应控制在3.5%左右。与此同时,从国际经验看,资产价格波动对金融体系和经济稳定也会带来较大影响。截止2015年上半年,我国广义货币供应量已达133.34万亿元,但资金使用效率仍较低,资金配置结构也不太合理,大量资金流向非实体经济领域。对此应加强监管和调控,引导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止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不爆发金融危机。
归结起来,实施区间调控的要义在于:当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内,宏观政策将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结构为着力点,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和自我调节的作用,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后劲;当经济运行逼近上下限时,宏观政策则要侧重稳增长或防通胀,与调结构、促改革的中长期措施相结合,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避免触及就业和民生的底线。
中央强调,定向调控就是要求在区间调控的基础上保持定力、有所作为、统筹施策、精准发力,在调控上不搞“大水漫灌”,而是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多依靠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的力量,有针对性地实施“喷灌”、“滴灌”。也就是说,只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内,政府就不去干预刺激,而是着力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简言之,定向调控是对区间调控方式的深化,主要针对经济运行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进行集中攻关,对一些可能滑出合理区间的重要影响变量进行及时调节。
在区间调控的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的力度,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比如通过加大国民经济薄弱环节的定向投资,推进中西部地区铁路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再有,政府可以针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出台一系列定向财税、金融政策,促进企业释放微观活力,利用市场机制形成新的增长点;另外,政府还可以将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作为定向调控的着力点,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的积极性。
定向调控具有很强的灵活性。2014年李克强总理指出目前定向调控有三个重点:一是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努力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三是支持实体经济做强。这三个方面瞄准了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精准确定了调控“靶点”。今后随着形势变化和调控深化,新的调控重点还可能出现,凡是有利于结构调整、有利于经济提质增效、有利于补短板的环节和方面,都可以成为定向调控的重点。
(二)协调运用各种政策工具,充分发挥政策组合优势。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是宏观调控的两大基本工具。一般说来,财政政策着重于结构优化,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结构调整和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货币政策带有总量调节特征,在保持币值稳定和总量平衡方面作用显著。“十三五”期间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这一政策搭配的基调不会改变,但财政政策要进一步发力,货币政策要更加注重松紧适度。
就财政政策而言,为进一步激发经济活力,应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比如扩大“营改增”试点,扩大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加大税前费用扣除,强化税收对企业的技术研发与创新的激励;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激励。在财政支出方面,继续向保障和改善民生倾斜,加强基础设施领域的投入;通过健全财政管理体制,使地方政府承担好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
对于货币政策,要灵活运用降准、降息、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根据经济发展需要,通过全面降准释放和补充市场流动性,通过定向降准对小微企业、“三农”领域进行金融支持;针对新材料、新能源、高科技行业以及教育、文化产业等经济增长点,实行定向优惠的贷款利率;同时发挥好公开市场操作的预调微调功能,结合不同时期流动性的供求变化,把握好公开市场正回购操作的力度和频率。
此外,在政策手段的选择和运用上,还要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区域政策、消费政策、价格政策的协调配合。要通过税收、信贷政策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企业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同时刺激居民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升级;要以财政投资性支出、转移性支出对区域经济结构进行调节,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时,要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高政府运用大数据的能力,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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