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的标准
以什么样的标准检验和衡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的成效,是一个重要导向。当前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单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仅仅局限于搞教育、开论坛、挂横幅、制标牌、做灯箱、抄笔记、喊口号的层面,对其实际成效缺乏正确衡量和科学检验,致使学习践行起点低、实效差。因此,要使广大干部和群众把学习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情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纯洁的思想道德、正确的人生追求、履职的力量源泉和打赢的素质能力,就必须确立正确的评估标准,把衡量践行成效标准的重点定位在知行统一上。
具有忠诚的政治品格。主要看能否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听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指挥,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拥护支持国家和地区深化改革,在错综复杂的环境和形势面前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主要看能否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真正把“八荣八耻”作为判断行为得失、确定价值取向、作出道德选择的依据和标准,切实净化“生活圈”“交际圈”“娱乐圈”,贞守革命气节,严守政治纪律,培养健康情趣,崇尚道德楷模,真正做到知荣明耻、见贤思齐、追求高尚。
具有正确的人生追求。主要看能否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重于一切,自觉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无私奉献,安心工作,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永葆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
具有昂扬的精神状态。主要看能否心中装着事业,坚决摒弃懈怠之心、功利之念、浮躁之气,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兢兢业业埋头苦干,求真务实干好工作,积极进取争创一流,勇于创新谋求发展,积极为推进社会建设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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