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角度看,财政承受能力应进行总体评价,对单个项目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价的实际意义不大。对于物有所值评价,即VFM分析,本质上是政府采购方案的比选论证。对比传统采购模式下的政府付出代价和采用PFI模式的政府付出代价,据以判断采用PFI模式政府节省的费用。对于特许经营类PPP模式,并不需要进行VFM分析。VFM仅从政府采购角度分析所负担的采购成本降低,没有考虑不同项目方案所带来的各种效益,不是对项目费用效益进行的全面分析,VFM不能替代可行性研究中的各项系统研究,更不能以VFM分析为名来否定不可或缺的项目可研。
建立适合我国特点的PPP推广应用双重制度体系。我国财政部门所倡导的政府采购PPP模式,本质上是借鉴英国政府付费型PFI的理念。我国投资主管部门所推动的特许经营类PPP模式,更多地借鉴了法国经验。特许经营在法国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对于使用者付费类特许经营模式应用已经非常成熟。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由于英国政府付费类PPP(即PFI模式)取得明显成效,法国转而倡导建立双重PPP制度体系,将特许经营和政府购买服务都纳入法国的PPP制度框架。我国可借鉴法国经验,由国家投资主管部门主导制定特许经营类PPP制度体系,由财政主管部门主导制定购买服务类PPP制度体系,厘清基本概念,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我国PPP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选择部分城市开展PPP体制机制改革综合试点。可在全国选择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城市,从四个方面开展PPP体制机制改革综合试点。一是对中央各部门出台的众多PPP政策文件,结合当地特点研究制度如何落地;二是项目融资能力建设,研究当地制约PPP项目可融资性的瓶颈因素,研究提升当地提高PPP项目融资能力的具体方案;三是专业咨询能力建设,通过培训和专业化的智力服务,提升PPP方案的策划能力,提升PPP项目方案的可操作性;四是保险体系建设。联合保险机构,设计特定保险产品,对试点城市开展地方政府履约信用保险,鼓励社会资本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购买。地方政府一旦失约,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以增强社会资本的投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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