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严三实”建设过硬作风(2)

以“三严三实”建设过硬作风(2)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倡导的“三严三实”,从锤炼党性、用权为民、为政清廉、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等方面,深刻阐明了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检察机关作风反映司法作风,关系政风党风。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从“严”上养成,在“实”处践行,以“严”“实”规范,努力推进过硬作风建设。

◆崇实务实,践行“三实”过硬作风

过硬作风难在践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是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在履行检察职能中,不论是打击犯罪,查办预防职务犯罪,还是开展诉讼监督工作,能不能求实、务实,能不能唯实干、重实效,见证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更检验党性与作风。要践行“三实”标准,做到打击促稳定、查防促廉洁、监督促公正,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在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求实效。安定、稳定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准字当头、从重从快,健全介入侦查、捕诉衔接、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提高打击犯罪的针对性、实效性。司法实践中,犯罪情形多样,案情纷繁复杂,案件事实不一,案件证据不同。即使是同一个案件,不同涉案人员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也不尽相同。要把握政策策略,既突出打击重点、严惩首要分子,又注重宽严相济、分化瓦解;既遵循法定办案程序和期限,又讲究办案时机和方法,增强办案效果。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始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既严格法定标准,坚持疑罪从无,防止为找出路、转移矛盾而勉强起诉,又坚持“两个基本”,防止纠缠细枝末节,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

二是在查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上求实效。检察机关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效如何,关系反腐败进程,关系党风廉政建设。要把“实”贯穿于执法理念、执法方式和具体办案中,把握政策界限,改进执法方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敢于查办与善于查办相结合,既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严肃查办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严重职务犯罪,又注重把握办案节奏和方法,慎重使用拘留、逮捕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单位财产,防止因查办案件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相衔接,正确把握法律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新者、教育失误者。近年来,我们提出在查办职务犯罪时,严格区分“五个界限”,即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限,改革探索中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国有企业在兼并重组中的经济纠纷与侵占国有资产犯罪的界限,合法的劳动、投资收入与违法所得的界限,经济活动中的业务交往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三是在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上求实效。检察机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敢于监督,不善于监督,检察机关就没有亲和力、没有公信力。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进方式,完善机制,增强监督效果。要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既对发现的个案问题及时监督,促进个案公正,又针对诉讼活动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适时组织类案监督集中纠正。要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既做好日常诉讼监督工作,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点,部署开展专项监督,以点带面促进诉讼监督工作。我们先后部署开展了审前未羁押交付执行专项清理、虚假诉讼案件专项监督等一系列专项工作,促进相关领域治理,产生了积极反响。要坚持诉讼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既区分违法行为情形和轻重程度,统筹把握口头监督、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抗诉等监督手段,又注意透过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虚假诉讼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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