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绍史: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2)

徐绍史: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2)

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应把握好的基本原则

“十三五”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提出了新要求。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针对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明确提出,要更加注重扩大就业、稳定物价、调整结构、提高效益、防控风险、保护环境。为此,需重点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坚持总量调节和定向施策并举。实施宏观调控要把握好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平衡点,既防止经济增速大幅波动,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又抓住时机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一方面,保持经济总量基本平衡,把握好总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明确经济增长合理区间的上下限,加强区间调控、相机调控,加强政策预研储备,备好用好政策工具箱。当经济面临滑出合理区间的风险时,采取更大力度的稳增长措施,以有效缓解经济下行压力。另一方面,坚持在区间调控的基础上,注重实施定向调控、结构性调控,瞄准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特别是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统筹施策、精准发力,推动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努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短期和中长期结合。宏观调控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既有利于解决当前面临的矛盾,也为长远发展打好基础。一方面,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通过预调微调,搞好需求管理,促使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熨平短期经济波动,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防范化解各种经济风险。另一方面,着眼于改善中长期供给能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加快推动经济结构优化,不断提高要素产出效率,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升经济潜在增长能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国内和国际统筹。我国经济已经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国际投资贸易格局变化、世界资本流动、大宗商品价格波动、主要经济体经济政策调整都会不同程度传导、影响到国内经济运行。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宏观调控必须具备全球视野,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多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推动国际经济治理结构完善。要加快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机制,主动加强与主要经济体的政策协调和沟通,更加积极地参与多双边国际经济合作,提升国际话语权,推动国际宏观经济治理结构改革,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更加公正合理。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加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拓展发展空间,为世界经济稳定复苏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改革和发展协调。经济平稳发展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又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和活力。要把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多重目标、多项改革和多种政策联动协调平衡。一方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主动调控、稳中有为,保持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动有利于经济平稳发展的改革措施及早出台、加快落地,使改革更加有力地服务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要通过改革创新引导宏观调控方式创新,以结构性改革破解结构性难题,着力实现经济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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