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要求
《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完善,将开启新的反腐工作阶段,预示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将进入一个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双轮驱动”的新阶段。
各级党组织要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实行党纪“签字背书”制度,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心上。要以贯彻落实这两项党内法规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各级纪委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这两项党内法规为重要依据,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追求高标准,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主动远离违纪红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遵循“三严三实”,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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