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治理寻求“最大公约数”(2)

全球气候治理寻求“最大公约数”(2)

将挑战转变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机遇

尽管面临分歧和困难,但目前仍存在很多推动巴黎大会取得成功的积极因素。首先,各国领导人高度重视巴黎大会,积极为如期达成协议凝聚政治推动力。应东道国法国总统奥朗德邀请,中国、美国、欧盟、印度、巴西等100多个国家的领导人以及联合国等国际组织负责人将出席会议,为会议成功做政治动员。其次,各国加强行动和开展合作的意愿增强,成效显著。目前已有160多个缔约方提交了其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覆盖全球90%以上的排放。这些自主贡献将成为巴黎大会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控制全球排放增长趋势,给绿色投融资和低碳技术开发带来清晰稳定的政策预期,带动全球节能环保和新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长足发展。与此同时,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也更为积极,双边和多边合作更为紧密。特别是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中美两国元首连续两年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双方不断加强政策对话和扩大务实合作。另外,中国与法国、欧盟、印度、巴西领导人也都分别发表了气候变化联合声明,聚同化异,相向而行,共同致力于巴黎大会成功和扩大合作,极大地提振了国际社会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的信心。此外,节能、能效和清洁能源技术的进步,碳市场的开发,绿色金融的发展,各国民众意识的提升,都为巴黎大会成功凝聚了正能量。预计在各个国家和谈判集团强有力的政治推动下,巴黎大会很有可能达成一个框架性协议,对各方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重大原则性安排,技术性细节问题将留待巴黎大会后继续磋商解决。

中方希望巴黎大会能遵循公约基本原则,达成一个公平合理、全面平衡、富有雄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传递出全球低碳转型的积极信号,推动各国将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转变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机遇,在转型的过程中实现发展经济和保护气候的双赢。为实现这一目标,中方对巴黎大会成果有如下期待:

一是维护各方互信,落实承诺。各方应将多边谈判进程取得的一系列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特别是发达国家要兑现2020年前率先减排、每年1000亿美元资金和提供气候友好型技术支持的承诺,为协议如期达成奠定互信基础。

二是传递积极信号,激发动力。应对气候变化重在行动,全球合作行动应当设定一个有雄心的目标。世界各国应努力在本世纪内将全球温升控制在2℃以内,并实现向绿色低碳、气候适应型和可持续发展转型。巴黎大会需要明确这一清晰的长期行动目标和愿景,动员各方参与。

三是坚持公约原则,体现包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不仅要原则上坚持,还要体现在协议的各个要素中。协议内容要有包容性,既要重视减缓,又要强化适应;既要加强行动,又要落实资金技术支持保障;既要注重建立透明度体系,又要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能力;制度建设既要继承落实多年谈判已达成共识,又要创新发展自下而上国家自主贡献新模式,既要着眼2020年后行动,又要切实完成2020年前的任务。

四是促进国际合作,实现共赢。巴黎协议应建立促进各方同舟共济、各尽所能、互学互鉴、合作共赢的激励机制,在2020年后鼓励各国在实施自主贡献的过程中分享最佳实践、深化务实合作,持续提出符合本国国情、发展阶段和实际能力的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自主、自愿、自觉地提高行动和支持的力度。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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