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的体会(5)

核心提示: 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部署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要求。全会对党的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部署,特别强调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既是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遵守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执纪职责,拒绝说情风、关系网、利益链,采取管用的措施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使违纪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这样既有利于防微杜渐,也有利于教育和挽救干部。有的地方和单位有了问题总想捂着盖着,甚至弄得保护错误的力量大过伸张正义的力量,这个问题要认真解决。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

第六,惩治腐败常严。腐败现象是侵入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途径,也是党带领人民正在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腐败问题是党面临的最要命的一个危险,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他指出,惩治腐败要有坚决态度,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

党的十八大以后,面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其中省部级以上的“老虎”就有80多名,特别是依法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大老虎”,并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推动了党风政风的转变,提振了全党同志的信心,树立了党的威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杂音”,有的认为反腐是刮一阵风,搞一段时间就会过去;有的认为反腐应适可而止,否则无限制查下去,会打击面过大,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干事创业的劲头;有的认为反腐会影响经济发展,导致消费需求萎缩,甚至把当前经济下行与强力反腐直接挂钩;有的认为反腐会让干部变得缩手缩脚,明哲保身,等等。针对这些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不反腐败确实要亡党,真反腐败就能清除党肌体上的毒瘤,就能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就能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就会更加坚强。他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对腐败必须零容忍,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斗争要多管齐下。要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使人“不能贪”;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和文化建设,使人“不想贪”;坚持惩治这一手不放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凡腐必反、除恶务尽,使人“不敢贪”。

第七,基层党建工作常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要建立严密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推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把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心转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使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服务群众的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他指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和作用,既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对我们这样一个长期执政的党来说,数量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难的主要是提高质量。党组织要严格把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政治合格。那些动机不纯、一心想借入党捞好处的人,不能吸收入党。要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机关头豁得出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疏通党员队伍出口,对那些丧失党员条件的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对那些道德败坏、蜕化变质的坚决清除出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就加强基层党建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包括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新党员的意见、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等,体现的就是从严抓基层、打基础。

三、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体认真地落实到位

“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这是这次活动给我们提供的最深刻的启示。”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重要要求。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感到,把全面从严治党具体、认真地落实到位,需要解决好以下问题:

第一,建立健全体现从严治党要求的制度。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法规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连续性,具有普遍、长期的约束力。从严治党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治党方针,但在实践中存在“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的问题,没有实现全要素、全过程,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是法规制度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没有做到“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制度化才能常态化。要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首先就必须按照从严治党方针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加快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保证权力运行有规可依、违规必究。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他明确提出“制度治党”的新要求,把制度建设提高到更高位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执政,而依法执政除要求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外,还必须实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今年6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再次强调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性必要性。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与依法执政是有机统一的,在执政实践中,不能满足于依法办事,还必须严格执行党规党纪。

实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就必须提高法规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制度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牛栏关猫是不行的!要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制度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意见,从而增加对制度的认同。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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