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追究“两个书记”的“两个责任”,牵住严明党纪政风的“牛鼻子”

严格追究“两个书记”的“两个责任”,牵住严明党纪政风的“牛鼻子”

近期,一批“两个书记”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被相继查处。如中央音乐学院党委书记郭淑兰、纪委书记逄焕磊因在该院院长王次炤为女儿违规操办婚宴过程中没有严格履行分别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各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据2015年12月02日中国新闻网)

2015年4月以来,湖南省纪委、岳阳市纪委分别立案查处了时任临湘市委副书记、市长龚卫国,临湘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曹青松,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群林等人的严重违纪问题。稍后,时任临湘市委书记黄俊钧、市纪委书记杨林彬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被立案审查。近日,经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决定给予黄俊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给予杨林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已调离纪检监察岗位)(据2015年11月30日三湘风纪网)。

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纪委书记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因为工作的需要,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确实有权,但有权就应该有责,有责就必须履责。否则,尸位素餐,置之何用?不能权力恨小不嫌大,责任怨大不吝小。“书记”固然要带头示范,自己做到廉洁从政。同时,“书记”还必须做到守土有责,真正“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两个书记”,追究他们的失职责任,实乃天经地义,合情合理合规。

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及下属情况应该比较清楚,因为彼此工作生活在一起,总会有往来、有交集,容易听到群众的评价和呼声,方便了解、掌握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真实情况。落实“两个书记”的“两个责任”能有效化解“上级监督太远”及“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窘境。“两个责任”落实了,“两个书记”也就当不成老好人了。通过责任分解,层层传导压力,对扭转饱受诟病的政治生态必然大有裨益。各地窝案不断,不能不说当地或者所在部门的“两个书记”在履行“两个责任”方面已经形同牛栏关猫,完全像聋子耳朵,成了摆设。

总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一个地方或部门“两个书记”对“两个责任”的履职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地方或部门的政治生态。“书记”的政治态度、自身干净程度、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已经成了影响一个地方或部门政治生态的关键所在。所以,笔者认为严格追究“两个书记”的“两个责任”,算是牵住了严明党纪政风的“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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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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