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政治谣言消解策略(2)

网络政治谣言消解策略(2)

利用舆论冲突要挟政府,造成网络空间内“杀声一片”

从传播学看,网络舆论形成的线性框架的基本模式是“舆论议题出现-舆论扩散-意见形成-效果”。网络政治谣言的形成与传播同样符合该模式,但由于其鲜明的政治属性,在传播机制中会存在一些变异(图2)。

变异一:在议题出现阶段,强行“注入”政治属性。无论引发舆论议题的事件本身是否具有政治性,网络政治谣言的制造者都会主动“挖掘”其中的政治性,从而使之成为网络政治谣言。

变异二:在舆论扩散过程中,远离事件本体,确定“政治目标”。网络政治谣言逐步远离最初的“导火索”,将受众的注意力从技术和操作层面转移到“政治”层面,逐步暴露其真实的“政治目标”,导致广为扩散的信息主体不再是“事件”本身,而是政治人物或政治团体的利益和诉求。此类传播偏向与技术无关,是网络谣言制造者主观引导的结果。

变异三:在意见形成过程中,不解决具体问题,主动分化社会。网络谣言动机研究发现,只有18%的网络谣言具有利他性,而利己性和无利性分别占42%和40%②。可见,网络政治谣言的动机较少具有利他性,关注的并非具体问题的解决,而是其“政治目标”的达成。因此,网络政治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在公众意见形成过程中,最主要的手段是分化社会,造成网络空间内“杀声一片”,进而利用舆论冲突和社会分化来要挟政府或政党,达成自己的政治诉求。

变异四:效果阶段表现为议题暂时沉淀,伺机再起。网络政治谣言通常不会像其他谣言一样,随着信息公开或具体问题的解决而自然消失。由于网络政治谣言涉及的政治目标、政治生态、政治价值等核心问题会长期存在,同一类型的政治谣言在一个事件过后往往还会借助于另一个事件重新包装传播。

注意“空窗期”的信息发布,消解网络谣言

网络政治谣言将导致社会分化、公众对立和群体极化,其危害性较一般谣言更为严重,如果放任自流,指望其自生自灭,则会付出更为高昂的社会成本。因此,对网络政治谣言主动加以消解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根据对危害性的判断,将谣言的攻击目标控制在有限范围内。从大的方面来看,网络政治谣言攻击的目标主要是政治人物、政治组织和社会,且通常是从政治人物开始。因此,要尽可能减少其攻击目标,不要给其扩大攻击目标的机会。解决问题时不回避主要矛盾,如果企图通过转移目标来加以消解,结果可能适得其反,不仅会引发新的不满,而且会增加网络政治谣言的可信度和攻击力,增加谣言消解的难度和社会成本。

第二,以平等视角,构建对话平台。考虑到网络政治谣言的形式正义性这一重大特征,以及网络政治谣言中的一个天然假设,即政治人物或政治组织与普通公众是不平等的,掌握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在消解网络政治谣言的危害时,就要采用平等的视角,构建一个新的对话平台,以充分可信的表达方式与公众进行诚意沟通,让不同的话语主体能够获得同等的表达机会。沟通是否平等和诚意,直接影响到沟通的效果。

第三,注意“空窗期”的信息发布,避免被动。“空窗期”是指官方对具体事件的调查所需要的合理的时间。比如黑龙江村民徐纯合被枪击案发生后,在上级机关调查事件期间一直没有发布充分的信息,给了各种谣言传播的“空窗期”。等调查结果发布后,舆论已经形成了一个“不信任”的刻板成见,引来一片质疑。因此,消解网络谣言首先要及时对“未经官方公开证实”的信息进行“证实”或“证伪”。而在“证伪”时要充分考虑到公众对于“已经被官方所辟谣的信息”的接受程度,不能予以简单重复式的告知或否认,而应充分回应公众的信息需求,即使正在调查,也不能“无可奉告”。

(作者分别为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传播学博士,北京青年报社高级编辑)

【注释】

①李乐:《网络谣言刑事追责问题探讨》,《福建法学》,2012(3)。

②陈春彦:《网络谣言制造动机与治理对策》,《网络传播》,2014(3)。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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