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全面”引领行政文化建设(2)

以“四个全面”引领行政文化建设(2)

摘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也为行政文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注入了新内容。行政文化建设最迫切、最直接的要求就是,把“四个全面”的战略思想融入政府行政观念,体现政府行政制度,指导政府行政行为。

怎样把“四个全面”确立为行政目标

各级政府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组织主体,把“四个全面”确立为行政目标,首要的是政府的行政目标。

为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政目标,政府就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全面推进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发展和建设。为了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行政目标,政府就要引领、推动、统筹各领域改革任务,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在投融资体制改革、价格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改革,国企国资改革,科技、教育、文化、医药卫生、养老保险、事业单位改革以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为了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行政目标,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就要确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保证各项权力和行为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组织目标需要转化为个人目标,组织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每个组织成员努力。“四个全面”作为组织的行政目标,与行政人员的个人目标应当一致起来。但是,个人目标往往掺杂着较多的个人目的、感情、兴趣、爱好、追求和价值观,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因此和组织目标并不完全一致,甚至会产生矛盾和冲突。把“四个全面”确立为行政人员个人的行政目标,就要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他们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认同,深刻理解“四个全面”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促使他们不管身处何种岗位,都能够把推进“四个全面”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和职责。

无论是把“四个全面”确立为组织行政目标还是个人行政目标,最终都要落脚在行政工作上,各级政府需要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紧扣“四个全面”的任务和要求,确立具体的工作目标,制定有针对性的计划方案和实施措施,使“四个全面”与本地区的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有机融合、协调安排。

要把具体的工作目标详细分解到各个机构和部门,通过目标的细化分解和可衡量指标的确定,形成一个主体明确、层级清晰、量化可行、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使“四个全面”的目标成为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每个行政人员的责任。要加强对目标实现情况的绩效考评,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办法,特别是着力构建民生导向、改革导向、法治导向和党建导向的政绩考评指标和体系,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目标的能力水平和实际成效作为衡量各级政府行政绩效的重要尺度与核心内容。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李丹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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