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8)

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8)

八、实施共享发展战略,形成包容和谐新局面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26)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坚持把脱贫攻坚工程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和推动发展的重大举措,以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县为重点,推进产业扶贫、保障扶贫、安居扶贫、教育扶贫等,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打造全国扶贫攻坚样板区。

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有效性。对贫困家庭进行就业创业扶持,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山区的实施扶贫搬迁,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革命老区贫困县提前“摘帽”。

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扩大贫困地区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覆盖面。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健全扶贫脱贫保障机制。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脱贫工作责任制,对贫困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加大各级财政扶贫投入,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互补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拓宽资金渠道。健全地区协作机制和党政机关、驻赣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定点扶贫机制,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采取包干方式参与扶贫。

(27)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坚持就业优先,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全面提升就业岗位创造能力、劳动力市场流动能力和供求匹配能力,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比较充分和高质量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培训行动,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强化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

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和企业间自由流动。消除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8)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基尼系数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下降。

完善初次分配格局。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健全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

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减轻中低收入者和小微企业税费负担,落实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健全公共财政体系,集中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慈善事业、社会救济互助和志愿服务活动。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29)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加快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落实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政策。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加快发展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提高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和统筹层次,加快工伤保险省级统筹。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大力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统筹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0)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基本建成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文化育人工程,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强化基础教育的普惠性和公平性。全面普及公平、有质量和包容发展的15年基本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扩充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改善城乡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始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学杂费免费。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全面推开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支持和重视发展特殊教育。

推进教育领域改革发展。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建设一批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优势学科和专业。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31)推进健康江西建设。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属性,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理顺药品价格,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差异化的医疗机构,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强化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发展院前医疗急救和远程医疗。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体育惠民”活动,增强人民体质。

(32)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实现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

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注重家庭发展。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

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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