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社会同发展(3)

人与社会同发展(3)

自觉的人创造未来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社会、民族和人的发展是同一个过程。人的发展贵在自觉。自觉的意识导致自觉的行动,在自觉行动中促进环境的改变,从而实现自我改变。

在这里,关键在于把握人的品质和行为的互相建构。人的发展意味着品质的提高,包括道德品质、意志品质、能力品质等的提高。而人的内在品质总是通过外在行为表现出来,即通过道德行为、意志行为、能力行为等确证其道德品质、意志品质、能力品质等。人自觉规范自身的道德行为、意志行为、能力行为,也可以优化内在的道德品质、意志品质、能力品质等。在思想和行动的交互作用中,实现品质和行为的互动或互构,将使人成为自觉的全面发展的人。

在马克思看来,对于“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共同的关系,是服从于他们的共同的控制的,就是说,他们是自己的社会关系的主人。这样的社会关系是历史发展的产物。要使人的全面发展成为可能,社会关系和人的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而这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现代社会生产的发展为前提的。这种生产即经济条件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相异化的普遍性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

历史是人类本性不断改变的过程。古人云:“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中国人已经在最近几十年中使自己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如果我们能够自觉地实现更优化的改变,中国人的面貌和中国的面貌就将会发生更令世界瞩目的变化。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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